大清律官职篇
丞相与内阁
秦汉定制,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高政务长官,与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太尉掌军,御史大夫掌监察,又兼为丞相之副,其相互制约的作用。汉代初期,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但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的。魏文帝置中书监、令,自是事归台阁,历南北两朝,皆以中书监、侍中、尚书令、仆射诸官掌机密,这就是中书监、令成为宰相的起源。而丞相只作为优礼大臣的崇高官位,不甚假以事权。一直到南宋孝宗以后,才又采用左右丞相名称,辽金元亦同。明初亦设左右丞相,不久即废。至成祖时置内阁,只以内阁诸臣参与机务,至此以后不再有丞相之名。
到清时,大学士赞理机务,表率百僚,但兼殿内及六部尚书衔。到雍正以后,军机处成立,为全国政务中枢。至清末,又成立内阁。
六部
清代六部的执掌如下:
吏部:主管文官的登记,资格的审查,成绩的考核及任免、升降、转调、俸给、奖恤等事的审查。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场衙门。
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和教育、贡举。编制:尚书、侍郎,下设仪制司、祠祭司、精膳司、铸印局。
兵部:主管练兵、武器和武官一切政令。编制:尚书、侍郎,下设武选司、车驾司、职方司、武库司。
邢部:主管国家的法律刑罚。编制:尚书、侍郎,下设十八司(按省分)和赃罚库司库(收赃银送户部)、律例馆(修法令条文)。
工部:主管土木兴建和水利等。编制:尚书、侍郎,下设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屯田司、节慎库、制造库、料作所、琉璃窖监督、皇木厂监督、管理街道厅。
九寺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寺大卿。历代略有变动,迄于清皆因之。
光禄寺:掌宫廷宿卫及侍从,北齐以后兼掌膳食帐幕,唐以后始专司膳,历代因之。
太仆寺:掌舆马畜牧之事,北齐始曰太仆寺,清光绪改革官制时并入陆军部。
太常寺:秦署奉常,汉改太常,掌宗庙礼仪,至北齐始有太常寺,清末废。
宗正寺:明清为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大理寺:掌刑狱案件审理,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清改为大理院。
卫尉寺:掌门卫屯兵,北齐改为卫尉寺,隋改为军器仪仗、帐幕之类,明废,清有銮仪卫。
鸿胪寺:秦曰典客,汉改大鸿胪,掌赞导相礼。鸿,声也,胪,传也,传声赞导,故曰鸿胪,至北齐曰鸿胪寺,清末废。
少府寺:掌山泽之事,后又掌宫中服饰衣物、宝货珍贵之物,隋改为监,历代因之,明始废。
太府寺:即大司农,掌钱谷金帛诸货币。
地方官职
总督、巡抚——总督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地位略低于总督。
司道——是隶属于巡抚的专设机构。
布政使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按察使掌全省刑法,理全省的驿传。
道受布政使、按察使的领导,有两种:一种是划若干府、县为辖区,可以管辖区内的一般政务;一是管辖及于全省,但是以指定职务为限。前者为分守、分巡地方道。后者为储粮道、监法道、海关道等。
知府——掌一府之政,统辖属县。
知州——掌一州之政。
知县
武官
各省驻防将军——清制,以八旗世守各省要地,谓之驻防旗,其军政及民政皆以将军以下各官领之,纯属地方行政范围者仍由督抚处理。
提督——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营讯(驻兵地点大者为营、小者为讯),节制各镇总兵而听总督指挥。
总兵——为绿营兵之高级统将,仅次于提督。分设于各省区,统辖绿营本标之官兵及分防之协(副将所辖之军事组织为协),而仍由提督总其成。总兵所辖之兵力大约本标二、三营(称镇标)分防则营数不等,多者二三十营,少者三四营。
参将、游击——清制,参将次于副将一级。凡参将之为提督及巡抚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游击品秩略次于参将。
清代官员的品级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
正一品——(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将。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武)游击。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武)都司。
从四品——(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武)城门领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武)守备。
从五品——(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武)部千总。
正七品——(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武)把总。
从七品——(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这里的太师、太傅、太保……只是对大臣的一种荣誉加衔,或死后所赠。右都御史是总督的加衔;右副都御史是巡抚的加衔;总督和巡抚是地方最高长官,兼了都御史的头衔,就可以有弹劾权。这些都是空衔而不是实职
◎职官一
太祖肇基东土,国俗淳壹,事简职专,置八旗总管大臣、佐管大臣董统军旅,
置议政五大臣、理事十大臣釐治政刑,任用者止亲贵数臣,官称职立,人称官置,
兴也勃焉。太宗厉精为治,设三馆,置八承政,论功料勤,翕斯郅治。世祖入关,
因明遗制,内自阁、部以迄庶司,损益有物。藩部创建,名并七卿,外台督抚,
杜其纷更,著为令甲。绿营提镇以下,悉易差遣为官,旗营御前领卫,年宿位重,
意任隆密。都统旗长,军民合治,职视专圻驻防,分翰外畿,规抚京制。西北边
陲,守以重臣,绥靖蒙、番,方轨都护,斯皆因俗而治,得其宜已。世宗综覈,
罢尚宝、行人、佥都诸目。高宗明哲,损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诸衔,沙汰虚
冗,奉职肃然。嘉、道以降,整釐如旧。日久颓弛,精意浸失,日革月易,百职
相侵。光绪变法,宣统议制,品目张皇,掌寄纷杂,将以靖国,不益嚣乎!夫一
国事权,操自枢垣,汇於六曹,分寄於疆吏。自改内三院为内阁,台辅拱袂。迨
军机设,题本废,内阁益类閒曹,六部长官数四,各无专事。甚或朝握铨衡,夕
兼支计,甫主戎政,复领容台,一职数官,一官数职,曲存禀仰,建树宁论。时
军机之权,独峙於其上,国家兴大兵役,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
吏部助之用人,户部协以巨饟,用能藉此雄职,奏厥肤功。自是权复移於经略,
督抚仪品虽与相埒,然不过承号令、备策应而已。厥后海疆衅起,经略才望稍爽,
权力渐微。粤难纠纷,首相督师,屡偾厥事。朝廷间用督抚董戎,多不辱命,犹
复不制以文法,故能霈施魄力,自是权又移於督抚。同治中兴,光绪还都,皆其
力也。洎乎末造,亲贵用事,权削四旁,厚集中央,疆事遂致不支焉。初制内外
群僚,满、汉参用,蒙古、汉军,次第分布。康、雍两朝,西北督抚,权定满缺,
领队、办事大臣,专任满员,累朝膺阃外重寄者,满臣为多。逮文宗兼用汉人,
勋业遂著。大抵中叶以前,开疆拓宇,功多成於满人。中叶以后,拨剧整乱,功
多成於汉人。季世釐定官制,始未尝不欲混齐畛域,以固厥根本也。而弊风相仍,
一物自为鸿乙,徒致疑駴,虽危亡之政,无关典要,亦必辑而列之,以著一时
故实,治乱之迹,庶皎然若览焉。
宗人府师傅保内阁(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中书科)军机处(内繙书房方略
馆)
吏部 户部(三库仓场关税各差) 礼部(会同四译馆乐部) 兵部刑部工
部(火药局河道沟渠) 盛京五部
宗人府宗令,左、右宗正,左、右宗人,俱各一人。(宗室王、公为之。)
府丞,汉一人。(正三品。)其属:堂主事,汉主事,经历司经历,(并正六品。)
左、右二司理事官,(正五品。)副理事官,(从五品。)主事,委署主事,俱
各二人;笔帖式,效力笔帖式,各二十有四人。(俱宗室为之。)
宗令掌皇族属籍,(显祖宣皇帝本支为宗室,系金黄带。旁支曰觉罗,系红
带。革字者,系紫带。以时修辑玉牒,奠昭穆,序爵禄,宗室封爵十有二:曰和
硕亲王,曰多罗郡王,曰多罗贝勒,曰固山贝子,曰奉恩镇国公,曰奉恩辅国公,
曰不入八分镇国公,曰不入八分辅国公,曰镇国将军,曰辅国将军,曰奉国将军,
曰奉恩将军。嫡子受封者二等:曰世子,曰长子。福晋、夫人之号,各视夫爵以
为差。公主之等二:曰固伦公主,曰和硕公主。格格之等五:曰郡主,曰县主,
曰郡君,曰县君,曰乡君。不入五等曰宗女。额驸品级,各视公主、格格等级以
为差。)丽派别,申教诫,议赏罚,承陵庙祀事。宗正、宗人佐之。府丞掌校汉
文册籍。左、右二司分掌左、右翼宗室、觉罗谱牒,序录子女嫡庶、生卒、婚嫁,
官爵、名谥;并覈承袭次序,秩俸等差,及养给优恤诸事。堂主事掌清文奏稿。
汉主事掌汉文典籍。经历掌出纳文移。笔帖式掌翻译文书。(各部同。笔帖式为
满员进身之阶。国初,大学士达海、额尔德尼、索尼诸人,并起家武臣,以谙练
国书,特恩赐号“巴克什”,即后之笔帖式也。厥后各署候补者纷不可纪矣。)
其兼领者:左、右翼宗学,总理学务王二人,稽察京堂官三人,(并请旨简派。)
总管四人,(食七品俸。)副管十有六人,(食八品俸。并以宗室中分尊年长者
引见补授。)清书教习、骑射教习各六人,汉书教习八人。所辖银库,以本府堂
官及满洲大臣各一人领之,(请旨简派。)司官二人,(由府引见补授。)笔帖
式四人。空房,司官、笔帖式亦如之。黄档房,司官、笔帖式无员限。
初制,列署笃恭殿前,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各置官属。顺治九年,设宗
人府,置宗令一人;(亲王、郡王为之。)左、右宗正,(贝勒、贝子兼摄。)
宗人,(镇国公、辅国公及将军兼摄。后择贤,不以爵限。)俱各二人。启心郎,
觉罗一人,汉军二人,(初制,秩视理事官。九年,改视侍郎。始以满臣不谙汉
语,议事令坐其中。后多缘以为奸,康熙十二年省。)与府丞并为正官。其郎中
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以觉罗为之,嗣改觉
罗、满洲参用。堂主事二人,经历三人,(宗室、满洲二人,汉一人。康熙三十
八年省汉缺。乾隆二十九年改用宗室。)笔帖式二十有四人。(后增减无恒。初
为他赤哈哈番、笔帖式哈番,寻改六、七、八品及无顶戴笔帖式。各部同。)康
熙十二年,省启心郎,增满洲主事一人,分隶左、右二司。雍正元年,增汉主事
二人。(用进士出身者。)明年,改郎中为理事官,员外郎为副理事官,并定为
宗室、满洲参用。乾隆二十九年,允府丞储麟趾奏,始专用宗室人员。五十三年,
增置委署主事四人。(笔帖式改。)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
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从一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
保,(正二品。)俱东宫大臣,无员限,无专授。
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
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五年,
改与汉同。雍正八年,并定正一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尚书内特
简。正一品。)学士,汉洲六人,汉四人。(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
十五年,并改正五品,兼礼部侍郎者正三品。雍正八年,定从二品。后皆兼礼部
侍郎衔。)典籍厅典籍,满、汉、汉军各二人。正七品。侍读学士,满洲四人,
蒙、汉各二人。(初兼太常寺卿衔,寻罢。雍正三年,定从四品。)中书,(正
七品。)满洲七十人,蒙古十有六人,汉军八人。贴写中书,满洲四十人,蒙古
六人。
大学士掌钧国政,赞诏命,釐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协办佐
之。(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经筵领讲官。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
卷官。春秋释奠,摄行祭事。)学士掌敷奏。侍读学士掌典校。侍读掌勘对。典
籍掌出纳文移。(内阁为典掌丝纶之地,自大学士以下,皆不置印,惟典籍置之,
以钤往来文牒。)中书掌撰拟、翻译。分办本章处凡五:曰满本房,汉本房,蒙
古本房,满签票处,汉签票处。又诰敕房,稽察房,收发红本副本处,饭银库,
俱由大学士委侍读以下官司之。惟批本处额置满洲翰林官一人,(请旨简派。)
中书七人。(满中书内补授。)
初,天聪二年,建文馆,命儒臣分直。十年,更名内三院。(曰国史,曰秘
书,曰弘文。)始亦沿承政名,后各置大学士一人。顺治元年,置满、汉大学士,
不备官,兼各部尚书衔。学士,满洲、(康熙九年改置二人,十年增四人,通旧
为六人。)汉军(康熙十年改置二人,十二年并入汉缺。)各三人,汉学士无员
限。(康熙十年改置二人,明年增二人,十二年省汉军入汉缺,通旧为四人。)
典籍,满、汉、汉军各三人。(康熙九年改置二人。)侍读,满洲十有一人,
(清文五人,清汉文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清文一人,清汉文二人。寻复增二人,
通旧为十人。)蒙古、汉军、(康熙九年各置二人。汉康熙九年省。雍正四年置
二人。)各三人。中书,满洲七十有五人,蒙古十有九人,汉军十有三人,汉三
十有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满洲、汉军各五人,蒙古三人,汉四人。乾隆十三
年复省汉三人。)二年,定为正二品衙门,以翰林官分隶之。(三院上并系“内
翰林”字。)八年,置侍读学士,满、蒙、汉军各三人。(十八年增满洲二人,
蒙古三人。康熙九年增满洲四人,馀改置二人。乾隆十七年省汉军入汉缺。)十
年,置三院汉大学士各二人。十五年,更名内阁,别置翰林院官,以大学士分兼。
殿阁曰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仍兼尚书,
学士亦如之。十八年,复三院旧制。康熙九年,仍别置翰林院,改三院为内阁,
置满、汉大学士四人。雍正九年,礼部尚书陈元龙、左都御史尹泰特授额外大学
士。置协办自此始。厥后多至六人,少或一二人。乾隆十三年,始定大学士、协
办大学士员限,省中和殿,增体仁阁,以三殿、三阁为定制,唯保和殿不常置。
(嗣后授保和者止傅恒一人。凡遇岁时庆节朝会,汉员列满员下。自光绪间李鸿
章系文华殿衔,而宝鋆时系武英殿,班转居其右。)五十八年,停兼尚书衔。宣
统三年,改组内阁,别令大学士序次翰林院。
先是世祖亲政,日至票本房,大学士司票拟,意任隆密。康熙时,改内阁,
分其职设翰林院。雍正时,青海告警,复分其职设军机处,议者谓与内三院无异。
顾南书房翰林虽典内廷书诏,而军国机要综归内阁,犹为重寄。至本章归内阁,
大政由枢臣承旨,权任渐轻矣。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兼理大臣无员限。(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
内特简。)掌察诸司谕旨特交事件,督以例限。委署主事,满洲一人。行走司官,
汉四人。(并於吏、兵、刑、工四部选补。)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
中书科,稽察科事内阁学士,满、汉各一人,(由内阁学士内特简。)掌稽
颁册轴。掌印中书,满洲一人。掌科中书,汉一人。中书,(并从七品。)满洲
一人,汉三人,掌缮书诰敕。笔帖式十人。
初制,置满洲中书舍人一人,(乾隆十四年增一人。)汉中书舍人八人。
(雍正十三年派兼内阁行走。乾隆十三年省四人。)顺治九年,置满洲记事官,
同掌科事。康熙九年,改记事官为中书舍人。乾隆三十六年,置管中书科事汉内
阁学士一人。明年,改管科事为稽察科事;增置满洲内阁学士一人;改中书舍人
为中书科,置掌印中书,满、汉各一人。宣统三年省。
军机处军机大臣,(无定员,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旨召入。区其名曰
大臣,曰大臣上行走。其初入者加“学习”二字。)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常
日侍直,应对献替,巡幸亦如之。(明降谕旨,述交内阁。谕本处行者,封寄所
司。并册藏存记人员,届时题奏。)其属曰章京,满洲十有六人,汉二十人,
(名曰行走,分头班、二班。初无定额,嘉庆四年定每班八人。后增减无恒。光
绪三十二年定三十有六人,复定领班秩视三品,帮领班秩视四品,馀并以原官充
补。三十四年,改领班为从三品,帮领班为从四品。)分掌清文、汉字。
初设议政处,令巩阿岱等为议政大臣,参画军要。雍正十年,用兵西北,虑
儤直者泄机密,始设军机房,后改军机处,而满洲大学士尚有兼议政衔者。
(乾隆五十六年停。)高宗涖政,更名总理处,寻复如初。时入直者皆重臣。
故事,亲王不假事权。至嘉庆四年,始命成亲王入直,旋出之。咸丰间,复命恭
亲王入直,历三朝领班如故。嗣是醇贤亲王、礼亲王、庆亲王等踵相蹑。光绪二
十七年,设政务处,以军机大臣领督办事。(参预大臣无定员。提调、帮提调、
总办、帮总办,俱各二人,章京八人,并以本处员司兼充。二十八年,附设财政
处,寻罢。三十二年更名会议政务处,隶内阁。宣统三年省。)三十一年,定署
名制。越二年,设宪政编查馆,复命军机大臣领之。(先是设考察政治馆,命度
支部尚书载泽等考察各国政治,至是更名。置提调四;总核、参议各二;庶务处
总办一;一、二等谘议官,无恒额。设编制、统计、官报三局,局长、副局长各
一,科员视事酌置。又考核科总办一,帮办正科员各二,副科员八,调京、外官
兼充。宣统三年省。)宣统三年,改责任内阁,以军机大臣为总协理大臣。
内繙书房管理大臣,满洲军机大臣兼充,掌繙谕旨、御论、册祝文字。
提调、协办提调,各二人。收掌官、掌档官,俱各四人。(并於本房行走官内酌
派。)翻译四十人。宣统初,改隶翰林院。
方略馆总裁,军机大臣兼充。掌修方略。提调、收掌,俱满、汉二人。纂修,
满洲三人,汉六人。(俱由军机章京内派充。汉纂修缺内由翰林院咨送充补一人。)
校对,无员限。(六部司员、内阁中书兼充。)有事权置,毕乃省。
吏部尚书,(初制,满洲一品,汉人二品。顺治十六年改满尚书二品。康熙
六年复故,九年仍改正二品。雍正八年俱定从一品。各部同。)左、右侍郎,
(初制,满洲、汉军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满侍郎三品。康熙六年复故,
九年仍改正三品。雍正八年俱定从二品。各部同。)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
事,(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正六品。各部同。)
清档房满洲二人,汉本房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初制从九品。乾
隆三十年定正八品。各部同。)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十有二人。文选、
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郎中,(初制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寻升四品。
康熙六年仍改三品,九年定正五品。各部同。)满洲九人,(文选四人,考功三
人,验封、稽勋司各一人。)蒙古一人,(文选司置。)汉五人。(文选二人,
馀各一人。)员外郎,(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五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定
从五品。各部同。)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八人,(文选三人,考功、
验封各二人,稽勋一人。)蒙古一人,(考功司置。)汉六人。(文选三人,馀
各一人。)主事,宗室一人,(稽勋司置。)满洲四人,(司各一人。)蒙古一
人,(验封司置。)汉七人。(文选三人,考功二人,馀各一人。)笔帖式,宗
室一人,满洲五十有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有二人。学习行走者,有额外司员、
七品小京官。(各部同。)
尚书掌铨综衡轴,以布邦职。侍郎贰之。堂主事掌文案章奏。司务掌出纳文
移。(以上二员各部同。)文选掌班秩迁除,平均铨法。官分九品,各系正从,
级十有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选人并登资簿,依流平进,踵故牒序迁之。考功
掌考课,三载考绩。京察、大计各听察於长官,著迹计簿。凡论劾、释免、引年、
称疾,并覈功过处分。交议者,辨公私轻重,条议以闻。稽勋掌勋级、名籍、丧
养,兼稽京朝官廪禄,(稽俸厅隶之。)汉司官员数,八旗世职继袭。验封掌荫
叙、正一品子正五品叙,从一品子从五品叙,其下以是为差。封赠、阶十有八:
(正一品授光禄大夫,从一品授荣禄大夫,正二品授资政大夫,从二品授奉政大
夫,正三品授通议大夫,从三品授中议大夫,正四品授中宪大夫,从四品授朝议
大夫,正五品授奉政大夫,从五品授奉直大夫,俱授诰命。正六品授承德郎,从
六品授儒林郎,吏员出身者宣德郎,正七品授文林郎,吏员出身者宣义郎,从七
品授徵仕郎,正八品授修职郎,从八品授修职佐郎,正九品授登仕郎,从九品授
登仕佐郎,俱授敕命。命妇之号九:一曰一品夫人,二品亦曰夫人,三品曰淑人,
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八品曰八品孺人,九品曰
九品孺人,不分正从。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一品(封赠)三代,
二、三品二代,四品至七品一代,以下止封本身。一品四轴用玉,二品三轴用犀,
三品三轴、四品二轴用抹金,五品以下二轴用角。凡嫡母在,生母不得并封。又
两子当封,从其品大者。)酬庸、奖忠。覈赠、荫死难官员,有赠、有荫。当否。
袭封则辨分合,别宗支等。其世流降除,勘土官世职,移文选司注拟。推恩外戚,
加荣圣裔,优恤胜国,并按典奏闻。别设督催所,趣各司交议事,督以例限。当
月处,主受事、付事,兼监堂印。
初,天聪五年,诏群僚议定官制,建六部,各以贝勒一人领之。(顺治元年
罢。八年复以亲王、郡王兼摄,九年罢。)置承政四人,(满二人,蒙、汉各一
人。唯工部满一人,汉二人。)参政八人,(唯工部置蒙、汉各二人。共十有二
人。)启心郎一人。(工部置汉二人。顺治九年定秩视侍郎。)崇德三年,六部
定承政一人,左参政二人,右参政三人,(户部四人。)启心郎三人,(满一人,
汉二人。)理事官四十有三人,(吏、礼二部各四人,户、兵二部各十人,刑部
六人,工部九人。)副理事官六十有五人,(吏部六人,户、兵二部各十有六人,
礼部七人,刑部八人,工部十有二人。)额哲库二人。
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
额哲库为主事。初置增减无恒。时满洲尚书,满、汉左、右侍郎,亦无员限。汉
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衔。(非翰林出身者不兼。寻罢。)本部郎中,满洲四人,
(十二年增四人。光绪十三年增文选一人。)汉军二人,(雍正五年省。)满、
蒙员外郎八人,(十二年省蒙古缺。十八年复置蒙古八人,康熙元年省,五十七
年复置一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五年并省。)满洲堂主
事、(清文、清汉文各二人。)司主事(光绪十三年增文选一人。)各四人,汉
军一人,汉司务二人。(四年省一人。十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各部同。)文选
司,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雍正五年增员外郎一人。光绪十三年各增一人。)
主事二人。(光绪十三年增一人。)考功、稽勋、验封三司,汉郎中、员外郎、
主事各一人。(雍正五年增考功主事一人。)并置笔帖式,分隶堂司。(各部同。)
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满洲一人,十年省。)十五年,省启心郎,
定满、汉左、右侍郎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主事各一人。雍正
元年,以大学士领部事。嘉庆四年,更命亲王综之,(寻罢。)改满洲员外郎、
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六年,复以大学士管部,自是为定制。光绪二十三年,
澄汰书吏,增文选、考功二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满、汉参用。)三
十二年,定尚书,左、右侍郎,左、右丞、参各一人。(丞、参品秩,详新官制
外务部。)
初制,满、蒙、汉军司官,六部统为员额,不置专曹,后始分司定秩如汉人。
季世诏泯满、汉畛域,各部复参用矣。吏部班次曩居六部上。各司郎官,非科甲
出身者,不得注授。(礼部、宗人府、起居注主事同。)自外务部设,班位稍爽,
改组内阁,设铨叙、制诰等局,吏部遂废。
户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南档房满洲二人,
北档房满洲、汉军各二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二十人。江
南、江西、浙江、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
云南、贵州十四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江西司置。)满洲十有七人,(江
南、浙江、河南、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贵州司各一人,福建、湖广、
山东、云南司各二人。)蒙古一人,(山西司置。)汉十有四人。(司各一人。)
员外郎,宗室二人,(广东、广西司置。)满洲三十有六人,(山西司一人,浙
江、江西、河南、四川、广东、湖广司各二人,江南、陕西、广西、山东、云南、
贵州司各三人,福建司五人。)汉十有四人。主事,宗室一人,(浙江司置。)
蒙古一人,(福建司置。)满、汉各十有四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百人,
蒙古四人,汉军十有六人。
尚书掌军国支计,以足邦用。侍郎贰之。右侍郎兼掌宝泉局鼓铸。十四司,
各掌其分省民赋,及八旗诸司禀禄,军士饟糈,各仓,盐课,钞关,(杂税。
江南司兼稽江宁、苏州织造支销,江宁、京口驻防俸饷,各省平馀地丁逾限未结
者。江西司兼稽各省协饷。浙江司兼稽杭州织造支销,杭州、乍浦驻防俸饷,及
各省民数、穀数。福建司兼稽直隶民赋,天津海税,东西陵、热河、密云驻防俸
饷,司乳牛牧马政令,文武乡会试支供,五城赈粟。湖广司兼稽奉省厂课,荆州
驻防俸饷,各省地丁耗羡之数。河南司兼稽开封驻防俸饷,察哈尔俸饷,及报销
未结者。山东司兼稽青州、德州驻防俸饷,东三省兵糈出纳,参票畜税,并察给
八旗官养廉,长芦等处盐课。山西司兼稽游牧察哈尔地亩,土默特地粮,喀尔喀、
回部定边左副将军办事官属,张家口、赛尔乌苏台站俸饷,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屯
田官兵番换,并各省岁入岁出之数。陕西司兼稽甘肃民赋,行销盐引,西安、宁
夏、凉州、庄浪各驻防俸饷,并汇覈在京支款,新疆经费。四川司兼稽本省关税,
两金川等处、新疆屯务,成都驻防俸饷,并京城草厂出纳,各部院纸朱支费,入
官户口,赃银两,凡各省郡县丰歉水旱,岁具其数以上。广东司兼稽广州驻防
俸饷,八旗继嗣户产更代,凡寿民、孝子、节妇受旌者,给以坊直。广西司兼稽
本省矿政厂税,及京省钱法,内仓出纳。云南司兼稽本省厂课,山东、河南、江
南、江西、浙江、湖广漕政,京、通仓储,及江宁水次六仓考覈。贵州司兼稽各
关税课,并覈貂贡。)所辖内仓监督,满洲二人。(司员内派委。)宝泉局监督、
(各部司员内保送补用。)主事,(本部司员内派委。)俱满、汉各一人;局大
使,东、西、南、北四厂大使,俱满洲一人。(笔帖式充。初置汉一人。雍正四
年增四人,七年改满洲员缺。)各省钱局监铸官,十有八人。(外官兼充,并受
法式法部。)其别领者三:曰井田科,典八旗土田、内府庄户;曰俸饟处,覈
八旗俸饟丁册;曰现审处,平八旗户口田房诤讼。又饭银处、减平处、捐纳房、
监印处、则例馆,俱派司属分治其事。
初,天聪五年,设户部。顺治元年,置尚书、侍郎。右侍郎管钱法堂事。郎
中,满洲十有八人,蒙古四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五十七年复置一人。)汉军
二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员外郎,满洲三十有八人,蒙古五人,(康熙三十
八年省,五十七年复置一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满洲堂主事四
人,主事十有四人,汉军堂主事二人。十四司,汉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
三人。(六年,司各增一人。十一年省增额。康熙六年省江南、浙江、江西、湖
广、福建、河南、陕西、广西、四川、贵州各一人。三十八年省山东、山西、广
东、云南各一人。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满洲一人,十年省。康熙
六年复置,八年又省。)康熙五十七年,增置福建司蒙古主事一人。雍正初,始
令亲王、大学士领部事。嘉庆四年,以川省用兵,销算务剧,复令亲王永瑆综
之。(寻罢。)并改满洲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为宗室员缺。十一年,仍令大学
士管部。光绪六年,增浙江司宗室主事一人。三十二年,更名度支部。初制,按
省分职,十三司外,增设江南一司,凡铜、关、盐、漕,及续建行省,别以司之
事简领之。
管理三库大臣,满、汉各一人,(三年请旨更派。)掌库藏出纳,月会岁要,
覈实以闻。其属:档房主事一人,银、缎疋、颜料三库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
人,司库五人,(正七品。银库一人,馀各二人。)大使四人,(银库二人,馀
各一人。各部司员内补授。)笔帖式四人,库使十有一人。(未入流。以上俱为
满缺。)
顺治初,设后库,(在部署。)置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康熙二十九年
定三库俱各一人。雍正二年增员外郎各一人。)十三年,分建三库,(改后库为
银库。缎疋库在东华门外,即旧里新库。颜料库在西安门内,即旧甲字库。)置
理事官综其事。雍正元年,改命王公大臣领之。明年,置大使各一人,(乾隆三
年增银库一人。)并增主事一人,稽覈档案。光绪二十八年省。
总督仓场侍郎,满、汉各一人,(分驻通州新城。)掌仓穀委积,北河运务。
其属:笔帖式四人。所辖坐粮厅,满、汉各一人,(满员由六部、理藩院郎员,
汉员由六部郎员内简用。)掌转运输仓,及通济库出纳。大通桥监督,满、汉各
一人,(十一仓监督内补用。)掌转大通陆运。十一仓监督,(曰禄米、曰南新、
曰旧太、曰富新、曰兴平、曰海运、曰北新、曰太平,俱清初建。曰本裕,康熙
四十五年建。曰储济,雍正六年建。曰丰益,七年建。旧有万安、裕丰,后省。
其恩丰仓,乾隆二十六年建,隶内府。)俱满、汉各一人,(各部院保送补用。)
掌分管京仓。中、西二仓监督,(沿明制建。旧有南仓,后省。)满、汉各一人,
(十一仓监督内调补。)掌分管通仓。
顺治元年,置汉侍郎一人。(康熙八年省,十八年复。)京、通各仓,户部
员司分理之。通州坐粮厅,(十二年设京粮厅。十五年并入大通桥。康熙二年置
满、汉监督各一人,寻省。四十七年复。)以户部官一人承其事。九年,置满洲、
汉军侍郎各一人。(寻省汉军缺。十五年,定满、汉各一人。)康熙五十年,定
京、通仓监督满、汉各一人。(雍正二年置副监督,寻省。其缺由内阁中书、部
院监寺官番选。)又初有总理,满洲侍郎一人,与总漕并理漕务。顺治八年省,
十二年复,十八年又省。
京师崇文门,正监督、副监督,左翼、右翼各一人。(内府大臣及尚书侍郎
兼充。其各常关,或部臣题请特简,或由京掣差部司官,或改令外官兼辖。天津
关,长芦盐政兼管。通州,坐粮厅兼管。张家口、杀虎口,部院司员兼充。潘桃
口,多伦诺尔同知兼理。龙泉、紫荆、喜峰、五虎、固关、白石、倒马、茨沟、
插箭岭、马水口,提督兼管,委参将、都司、守备、把总监收。三座塔、八沟、
乌兰哈达,理藩院司员兼充。奉天牛马税,部院司员兼充。中江,盛京将军衙门
章京及五部司员番选,后归兴凤道兼理。临清,巡抚兼管,委知州监收。归化城,
巡抚兼管,委道员监收。潼关,道员兼理。浒墅关,苏州织造监理。淮安关兼庙
湾口,内府司员兼充。扬关,巡抚兼管,委淮扬海道兼收。西新关,江宁织造兼
理,后改归巡抚。凤阳关,皖北道兼理。赣关,巡抚兼管,委吉南赣宁道监收。
闽安关,巡抚兼管,后改归总督,委福州府同知监收。北新关,杭州织造兼管,
后改归巡抚。武昌厂、荆关,巡抚兼管,后改归总督委员监收。夔关,总督兼管,
委知府监收。打箭炉,同知兼理。太平关,巡抚兼管,委南韶连道监收。梧厂、
浔厂,巡抚兼管,委梧、浔二知府监收。)
初制,榷百货者曰户关,榷竹木船钞者曰工关,为户、工二部分司,后改今
制。宣统三年,工关多改称常关,(唯直隶等省名称如故。)并隶度支部。往例
以内府官简充。乾隆间,改令内务府大臣为之。后部院大臣并得简充,定为满洲
员缺。
礼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
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
洲三十有四人,蒙古二人,汉军四人。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郎中,
满洲六人,(典制、祠祭,各二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主客司置。)汉
四人。(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主客司置。)满洲八人,(典制、
祠祭司各三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祠祭司置。)汉二人。(典制、祠祭
司各一人。)主事,宗室、蒙古各一人,(精膳司置。)满洲三人,(典制、祠
祭、精膳司各一人。)汉四人。(司各一人。)印铸局,汉员外郎、满洲署主事、
汉大使,(未入流。)各一人。堂子尉,满洲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
尚书掌五礼秩叙,典领学校贡举,以布邦教。侍郎贰之。典制掌嘉礼、军礼。
稽彝章,辨名数,颁式诸司。三岁大比,司其名籍。四方忠孝贞义,访懋旌闾。
祠祭掌吉礼、凶礼。凡大祀、中祀、群祀,以岁时辨其序事与其用等。日月交食,
内外诸司救护;有灾异即奏闻。凡丧葬、祭祀,贵贱有等,皆定程式而颁行之。
勋戚、文武大臣请葬祭、赠谥,必移所司覈行。并籍领史祝、医巫、音乐、僧道,
司其禁令,有妖妄者罪无赦。主客掌宾礼。凡蕃使朝贡,馆饩赐予,辨其贡道远
迩、贡使多寡、贡物丰约以定。颁实录、玉牒告成褒赏。稽霍茶岁额。精膳掌五
礼燕飨与其牲牷。赐百官礼食,视品秩以为差,光禄供膳羞,会计其数而程其出
纳,汇覈各司。铸印局题销铸印,掌铸宝玺,凡内外诸司印信,并范冶之。(用
银质直钮三台者:宗人府、衍圣公,清、汉文尚方大篆,方三寸三分,厚一寸;
六部、户部盐茶、都察院、行在部院,清、汉、蒙三体字,清、汉文尚方大篆,
蒙文不篆,方三寸三分,厚九分。直钮二台者:盛京五部、户部三库,清、汉文
尚方大篆,方三寸三分,厚八分;军机处、内务府、盛京内务府、翰林院、銮舆
卫,清、汉文尚方大篆,方三寸二分,厚八分。虎钮三台者:提督、总兵。虎钮
二台者:侯、伯、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统领、总管
火器营神机营、圆明园总营八旗包衣三旗官兵、经略大臣、大将军、镇守将军、
科布多参赞大臣、镇守挂印总兵,清、汉文柳叶篆;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办事大
臣,清、汉、回三体字;伊犁将军,清、汉、回、托忒四体字;定边参赞大臣,
清、汉、托忒三体字,清、汉文柳叶篆,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清文、托忒二体
字,清文柳叶篆;库伦办事大臣,清、汉、蒙三体字,清、汉文柳叶篆;外藩紥
萨克各盟长,清、蒙二体字,不篆,并方三寸三分,厚九分;乡导总领、驻防副
都统,清、汉文柳叶篆,方三寸二分,厚八分。直钮者:布政使司,清、汉文小
篆,方三寸一分,厚八分;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顺天府、奉天府,清、
汉文小篆,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釐。用铜质直钮者:詹事府、按察使司,清、
汉文小篆;额鲁特总管,清、汉、蒙三体字,清文殳篆;宣慰使司、指挥使司,
清、汉文殳篆,并方一寸七分,厚九分;光禄寺、太仆寺、武备院、上驷院、奉
宸苑,清、汉文小篆;盐运使司,清、汉文钟鼎篆;旗手卫、城守尉,清、汉文
殳篆;卫守备,清、汉文悬针篆;察哈尔总管,清、蒙二体字,清文殳篆,并方
二寸六分,厚六分五釐;府,清、汉文垂露篆,方二寸五分,厚六分;宗人府左
右司、左右春坊、司经局、六部理藩院各司、銮舆卫各所、钦天监、太医院、盛
京五部各司,清、汉文钟鼎篆;宗人府经历、盐课提举司,清、汉文垂露篆,并
方二寸四分,厚五分;宣抚使司副使、安抚使司、领运千总,清、汉文悬针篆;
方二寸四分,厚五分五釐;州,清、汉文垂露篆,方二寸三分,厚四分五釐;土
千户,清、汉文悬针篆,方厚如州;内务府各司、銮舆卫驯象等所,清、汉文钟
鼎篆;吏户二部稽俸厅、都察院经历、大理寺太仆寺左右司、光禄寺四署,乐部
和声署、五城兵马司、大兴宛平二县、盛京承德县、布政使司经历、理问,清、
汉文垂露篆;旗手卫左右司、九姓长官司、指挥佥事,清、汉文悬针篆,并方二
寸二分,厚四分五釐;六科、钦天监时宪书,清、汉文钟鼎篆;中书科太常寺光
禄寺典簿、詹事府太仆寺主簿、部寺司务、悬銮舆卫通政使司按察使司盐运使司
各卫宣慰使司诸经历,并方二寸一分,厚四分四釐;国子监三厅、鸿胪寺钦天监
各主簿、京府儒学、坛庙祠祭署、布政使司照磨、府经历,清、汉文垂露篆,方
二寸,厚四分二釐;刑部司狱、国子监典簿、神乐观牺牲所、光禄寺银库、太医
院药库、宝泉宝源二局,清、汉文垂露篆,方一寸九分,厚四分二釐;京府照磨、
司狱、布政使司司库、按察使司照磨、司狱、府照磨、司狱、库大使、府卫儒学、
巡检司、都税司、税课司、茶马司,清、汉文垂露篆,并方一寸九分,厚四分。
直钮有孔者:监察御史、稽察宗人府内务府御史,清、汉文钟鼎篆,方一寸五分,
厚三分。***、呼图克图,或金质,或银质,紥萨克大***,铜质,并云钮,用
清文、蒙古、唐古忒三体字,不篆,或清、汉文转宿篆、正一真人,铜质直钮,
清、汉文钟鼎篆,方二寸六分,厚六分五釐。僧录司、道录司,铜质直钮,清、
汉文垂露篆,方二寸二分,厚四分五釐。馀用关防或图记、条记也。)别设书籍
库、板片库、南库、养廉处、地租处,俱遴员司分治其事。
天聪五年,设礼部。顺治元年,置尚书、侍郎各官。(十五年省汉军侍郎。)
郎中,满洲四人,(十八年增二人。)员外郎六人,(十二年增四人。)堂主事
二人,司主事四人;蒙古章京二人;(康熙九年改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三十八
年省。)汉军郎中八人,(康熙九年省七人。雍正五年俱省。)员外郎五人,
(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雍正五年俱省。)堂主事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
膳四司,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二年省主客、精膳员外郎各一人。)
满洲读祝官六人。(九年省四人。康熙十年改隶太常寺。)皇史宬尉,(正七品。)
满洲三人。司牲官,(正七品。)蒙古二人。铸印局,满洲员外郎一人,(以上
三员寻省。)汉大使一人。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
古郎中、(主客司。)员外郎、(祠祭司。)主事(精膳司。)各一人。雍正元
年,以亲王、郡王、大学士领部事,随时简任,不为常目。乾隆三年,增置铸印
局汉员外郎、笔帖式、署主事各一人。十三年,省行人司入之。嘉庆四年,改满
洲员外郎、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光绪二十四年,省光禄、鸿胪二寺入之,寻
复故。三十一年,诏罢科举,各省学政改隶学务大臣,自是釐正士风之责,不属
本部矣。三十二年,以光禄、太常、鸿胪三寺同为执礼官,仍省入。更精膳司曰
光禄,主客司曰太常,并各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鸿胪事稍简,归入典
制司,增员外郎一人,并满、汉参用。是岁定尚书,侍郎,左、右丞、参员额如
吏部。设礼器库,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赞礼官、读祝官亦如之。(俱六品。
太常寺丞改充。)簿正、(光禄寺署正改充。)典簿(太常寺博士改充者三人,
光禄寺典簿改充者一人。)各四人,司库二人,(太常、光禄两寺司库改充。以
上品秩俱如旧。)笔帖式十有四人。(三寺内拣选酌留。)宣统元年,避帝讳,
改仪制司曰典制。
初制,礼部设马馆,置正、副监督各一人。(正监督,本部司员充。副监督,
理藩院司员充。)乾隆二十七年,省入理藩院。又初置满洲宣表官四人,后减二
人,寻并入太常寺。
会同四译馆,满洲稽察大臣二人,(部院司寺堂官内简派。)提督馆事兼鸿
胪寺少卿一人,(礼部郎中内选补。)掌治宾客,谕言语。汉大使一人,(正九
品。)正教、序班汉二人,朝鲜通事官八人。(六品、七品各二人,八品四人。)
顺治元年,会同四译分设二馆。会同馆隶礼部,以主客司主事满、汉各一人
提督之。四译馆隶翰林院,以太常寺汉少卿一人提督之。分设回回、缅甸、百夷、
西番、高昌、西天、八百、暹罗八馆,以译远方朝贡文字。置序班二十人,(十
五年定正教、协教各八人。康熙间省至九人,以一人管典务厅事。乾隆十三年,
省典务一人,序班六人,额定二人。)朝鲜通事官六人。(后增十人。凡六品十
人、七品六人。乾隆二十三年省***人、七品二人,增八品二人。后俱省。)
十四年,置员外郎品级通事一人,掌会同馆印。(寻省。)乾隆十三年,省四译
馆入礼部,更名会同四译馆,改八馆为二,曰西域,曰百夷,以礼部郎中兼鸿胪
寺少卿衔一人摄之。光绪二十九年省。
乐部,典乐大臣无员限,(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之。后改各部侍郎、内务府
大臣兼理。又满洲王大臣知乐者,亦曰管理大臣。)掌考乐律乐均度数,协之以
声歌,播之以器物。辨祭祀、朝会、燕飨之用,以格幽明,和上下。神乐署,署
正一人,(正六品。)左、右署丞各一人,(从八品。)协律郎五人,(正八品。)
司乐二十有五人。(正九品。)凡乐生百八十人、舞生三百人属之,俱汉员,兼
隶太常寺,掌郊庙、祠祭诸乐。和声署,署正、署丞,俱满、汉各一人。(满员,
内务府郎中、员外郎兼充。汉员,礼部郎中、员外郎兼充。)凡供用官三十人,
(本署八人。礼部笔帖式兼充二人,内务府赞礼郎兼充六人,笔帖式及各项有品
级者兼充十有二人,鸿胪寺鸣赞官兼充二人。)署史长十有六人,署史百四十有
八人属之,掌殿廷朝会、燕飨诸乐。其宫廷之乐,内务府掌礼司中和乐处典之。
卤簿之乐,銮舆卫、旗手卫校尉典之。并隶以部。
什傍处,掇尔契达一人,(兼三等侍卫。)六品衔达、七品衔达各二人。拜
唐阿六十人,(兼隶侍卫处。)掌奏掇尔多密之乐,燕飨列之。
顺治元年,置教坊司,奉銮一人,左、右韶舞,左、右司乐各一人,协同十
人。(以上并正九品。)俳长无定员。(未入流。)太常寺神乐观,汉提点一人,
(正六品。)左、右知观各一人,(正八品。)汉协律郎五人。(康熙三十八年
省。雍正元年复故。乾隆二年增三人,九年省六人。嘉庆四年增二人。道光元年
增二人。咸丰二年增二人。)雍正七年,改教坊司为和乐署,省奉銮各官。乾隆
七年,设乐部,简典乐大臣领之。置和声署官,以内府、太常、鸿胪各官兼摄,
(侍从、待诏为加衔。)并诏禁太常乐员习道教,不原改业者削籍。(先是依明
制,凡乐官祀丞概用道流。)明年,改神乐观为所,知观为知所。十三年,复改
神乐所为署,更提点曰署正,知所曰署丞。
兵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
汉本房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十有五人。
武选、车驾、职方、武库四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车驾司置。)满洲十有
一人,(武选三人,职方五人,车驾一人,武库二人。)蒙古一人,(武选司置。)
汉五人。(职方二人,馀俱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车驾司置。)满洲九
人,(武选四人,职方、车驾各二人,武库一人。)蒙古三人,(职方、车驾、
武库各一人。)汉四人。(武选、职方各二人。)主事,满、汉各四人。(司各
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六十有二人,蒙古、汉军各八人。
尚书掌釐治戎政,简覈军实,以整邦枢。侍郎贰之。武选掌武职选授、品级、
(阶十有八:正一品授建威将军,公、侯、伯同;从一品授振威将军;正二品授
武显将军;从二品授武功将军;正三品授武义都尉;从三品授武翼都尉;正四品
授昭武都尉;从四品授宣武都尉;正五品授武德骑尉;从五品授武德佐骑尉;正
六品授武略骑尉;从六品授武略佐骑尉;正七品授武信骑尉;从七品授武信佐骑
尉;正八品授奋武校尉;从八品授奋武佐校尉;正九品授修武校尉;从九品授修
武佐校尉。高下各如其级。命妇之号视文职。)封赠、袭荫,(俱同文职。)并
典营制,暨土司政令。职方掌各省舆图。绿营官年老三载甄别,五年军政,叙功
覈过,以待赏罚黜陟,并典处分、叙恤、关禁、海禁。车驾掌牧马政令,以裕戎
备。凡置邮曰驿、曰站、曰塘、曰台、曰所、曰铺,驰驿者验邮符,泄匿稽留者
论如法。武库掌兵籍、戎器,乡会武科,编发、戍军诸事。有征伐,工部给器仗,
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徵发,或使人出关,必验勘合。其分摄者,会同馆管理馆
所侍郎一人,(本部侍郎简派。)满、汉监督各一人,(司员内补授。)典京师
驿传,以待使命。又捷报处司官无定额。驻京提塘官十有六人。(直隶、山东、
山西、河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各一人,陕甘、新疆
一人,云南、贵州一人,漕河一人,由督抚保送本省武进士、举人及守备咨补。
后改隶邮传部。)
初,天聪五年,设兵部。顺治元年,置尚书、侍郎各官。郎中,满洲八人,
(十二年增三人。雍正五年增一人。)蒙古四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五十七年
复置一人。)汉军二人,(雍正五年省。)汉四人。(雍正五年增一人。)员外
郎,满洲八人,(十二年增五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三人。)蒙古四人,(康熙三
十八年省。五十七年复置三人。)汉军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五年
俱省。)汉四人。(十一年省二人。雍正五年增一人。)堂主事、司主事,俱满
洲四人;汉军堂主事一人,汉主事五人。会同馆大使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
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八年,以诸王、贝勒兼理部事。寻罢。
十一年,增置督捕。满左侍郎、汉右侍郎各一人。汉协理督捕、太仆寺少卿,
二人。(寻改。)左右理事官,满洲、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满、
汉郎中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七人、汉军八人,汉一人。堂主事,满洲三人,司
主事一人,(十四年增一人。)汉主事六人,司狱二人。(郎中以下亦有兼督捕
衔者。)分理八司掌捕政。(三营将弁隶之。)十二年,增置督捕员外郎八人。
(旗各一人。)时八旗武职选授处分,并隶铨曹,康熙二年始来属。三十八年,
省督捕侍郎以次各官,并入刑部。雍正元年,命大学士管部,自后以为常。嘉庆
四年,省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光绪三十二年,更名陆军部。
刑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二人,
汉本房满洲三人,汉军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四十人。
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
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七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湖广司置。)
满洲十有五人,(除奉天、湖广两司外,司各一人。)蒙古一人,(奉天司置。)
汉十有九人。(湖广、陕西司各二人,馀俱一人。)员外郎,宗室二人,(广东、
云南司各一人。)满洲二十有三人,(江苏、湖广、河南、山东、陕西、广东司
各二人,馀俱一人。)蒙古一人,(直隶司置。)汉十有九人。(直隶、浙江司
二人,馀俱一人。)主事,宗室一人,(广西司置。)满洲十有五人,(除奉天、
湖广二司外,司各一人。)蒙古一人,(山西司置。)汉十有七人。(司各一人。)
督捕清吏司: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
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百有三人,蒙古四人,汉军十有五人。提牢厅主事,满、
汉各一人。(由额外及试俸主事引见补授。)司狱,(从九品。)满洲四人,汉
军、汉各一人。赃罚库,(正七品。)满洲一人。库使,(未入流。)满洲二人。
尚书掌折狱审刑,简覈法律,各省谳疑,处当具报,以肃邦纪。侍郎贰之。
十七司各掌其分省所属刑名。(直隶司兼掌八旗游牧、察哈尔左翼所属,并理京
畿道御史、顺天府、东西陵、热河都统、围场总管、密云副都统、山海关副都统、
古北口、张家口、独石口、喜峰口、芦峰口、塔子沟、三座塔、八沟、乌兰哈达、
喀拉河屯、多伦诺尔文移。奉天司兼掌吉林、黑龙江所属,并理宗人府、理藩院
文移。江苏司兼掌各省减免之案,凡遇恩赦,审详具奏。并理江南道御史、江宁
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文移。安徽司兼理镶红旗、宣武门文移。
江西司兼理江西道御史、中城御史、正黄旗、西直门文移。浙江司兼理都察院刑
科、浙江道御史、南城御史、杭州将军、乍浦副都统文移。并司条奏汇题,及各
司爰书驳正者,会其成,比年一奏。福建司兼理都察院户科、仓场衙门、左右两
翼监督、镶蓝旗、阜成门、福州将军文移。湖广司兼掌湖北、湖南所属,并理湖
广道御史、荆州将军文移。河南司兼理礼部、都察院礼科、河南道御史、太常寺、
光禄寺、国子监、鸿胪寺、钦天监、太医院、东城御史、正红旗、德胜门文移。
凡夏令热审,颁行各省钦恤如制。山东司兼理兵部、都察院兵科、山东道御史、
太仆寺、青州副都统、东河总督文移。凡步军营捕获盗贼,岁登其数请叙。山西
司兼理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将军、归化城副都统、定边左副将军、科布多参赞大
臣、库伦办事大臣所属,并理军机处、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起居注、中书科、
内廷各馆、内务府、山西道御史、北城御史、镶白旗、崇文门文移,及各省年例
咨报之案。陕西司兼掌甘肃、伊犁、乌鲁木齐、塔尔巴哈台、叶尔羌、喀什噶尔、
乌什、阿克苏、库车、吐鲁番、哈喇沙尔、和阗、哈密所属,并理陕西道御史、
大理寺、西城御史、西安将军、宁夏将军、凉州副都统、伊犁将军文移。囚粮则
以时散给。四川司兼理工部、都察院工科、四川道御史、成都将军文移。凡秋审,
会九卿、詹事於朝房以定爰书,并收发刑具。广东司兼理銮舆卫、正白旗、广东
道御史、安定门,广州将军文移。广西司兼理通政司、广西道御史文移。凡朝审,
具题稿,囚衣则以时散给。云南司兼理镶黄旗、云南道御史,东直门文移。并司
堂印封启。贵州司兼理吏部、都察院吏科、正蓝旗、贵州道御史、朝阳门文移。
并定各司汉员升补。)督捕司掌八旗及各省逃亡。提牢厅掌检狱圄。司狱掌督狱
卒。赃罚库掌贮现审赃款,会数送户部。别设律例馆,由尚书或侍郎充总裁。提
调一人,纂修四人,(司员兼充。)校对四人,收掌二人,翻译、謄录各四人。
(司员及笔帖式充。)掌修条例。五年汇辑为小修,十年重编为大修。秋审处,
主覈秋录大典。(初以四川、广西二司分理。雍正十二年,始别遣满、汉司员各
二人,曰总办秋审处。寻佐以协办者四人。)录各省囚,谓之秋审;录本部囚,
谓之朝审。岁八月,会九卿、詹事、科道公阅爰书,覈定情实。凡大辟,御史、
大理寺官会刑司录问,案法随科,曰会小三法司。录毕,白长官。都御史、大理
卿诣部偕尚书、侍郎会鞫,各丽法议狱,曰会大三法司。谳上,复召大臣按覆,
然后丽之於辟。(初制,刑部会拟朝审,俱本部案件。其外省之案,康熙十六年
始命刑部覆覈,九卿会议。)
初,天聪五年,设刑部。顺治元年,置尚书、侍郎各官。设江南、浙江、福
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
四司,置满洲郎中六人,(五年增八人。)员外郎八人,五年增十人。堂主事五
人,司主事十有四人;汉军郎中四人,(雍正五年省。)员外郎十有二人,(康
熙三十八年省八人,雍正五年俱省。)堂主事一人;汉郎中、(雍正五年,增江
南、湖广、陕西司各一人。)员外郎、(十五年省湖广、广西、云南、广东司各
一人。雍正三年复故,并增四川司一人。五年增浙江、山东司各一人。)主事,
(十五年省河南、四川、陕西、贵州司各一人。雍正三年复故。)各十有四人。
满洲司库一人,汉司狱四人。(康熙五十一年增满洲四人。乾隆六年定汉军、汉
各二人。)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七年增满洲一人,十年省。)十八年,
置蒙古员外郎八人。(康熙元年省。)康熙三十八年,增设督捕前、后司,为十
六司。(由兵部并入。)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
元年,设现审左、右二司,主鞫讯囚系。十二年,析江南司为江苏、安徽二司,
定满、汉郎中俱各一人,满洲员外郎三人,(江苏司二人,安徽司一人。)汉员
外郎二人,满、汉主事司各一人,并督捕前、后司为一。自时厥后,亲王、郡王
奉命管部,无常员。乾隆六年,更现审左司为奉天司,右司为直隶司,定满洲、
(直隶司置。)蒙古(奉天司置。)郎中各一人,汉郎中各一人,满洲员外郎二
人,蒙古一人,(直隶司置。)汉三人,(奉天司一人,直隶司二人。)满、汉
主事俱各一人,是为十七司。嘉庆四年,以大学士领部事,改满洲郎中、员外郎、
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光绪六年,增置云南司宗室员外郎一人。三十二年,更
名法部。
工部 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一人。其属:堂主事,清档房满洲三人,
汉本房满洲、汉军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缮本笔帖式,宗室一人,
满洲十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屯田司置。)
满洲十有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都水五人,屯田三人。)蒙古一人,(营
缮司置。)汉四人。(司各一人。)员外郎,宗室一人,(虞衡司置。)满洲十
有六人,(营缮、虞衡各四人,都水五人,屯田三人。)蒙古一人,(营缮司置。)
汉四人。(司各一人。)主事,宗室一人,(屯田司置。)满洲十有一人,(营
缮、屯田各二人,虞衡三人,都水四人。)蒙古一人,(营缮司置。)汉六人。
(营缮、都水各二人,虞衡、屯田各一人。)笔帖式,宗室一人,满洲八十有五
人,蒙古二人,汉军十人。制造库,郎中,满洲二人,汉一人;司库、(正七品。)
司匠,(初制七品,康熙九年定从九品。)俱满洲二人;库使,(未入流。)满
洲二十有一人。节慎库,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十有二人。
硝磺库、铅子库,满洲员外郎、主事俱各一人。
尚书掌工虞器用、辨物庀材,以饬邦事。侍郎贰之。右侍郎兼掌宝源局鼓铸。
营缮掌营建工作,凡坛庙、宫府、城郭、仓库、廨宇、营房,鸠工会材,并典领
工籍,勾检木税、苇税。虞衡掌山泽采捕,陶冶器用。凡军装军火,各按营额例
价,计会覈销,京营则给部制。颁权量程式,办东珠等差。都水掌河渠舟航,道
路关梁,公私水事。岁十有二月,伐冰纳窖,仲夏颁之;并典坛庙殿廷器用。屯
田掌修陵寝大工,办王、公、百官坟茔制度。大祭祀供薪炭,百司岁给亦如之;
并检督匠役,审覈海、苇、煤课。节慎掌主帑藏,司出纳。制造掌典五工:曰银
工、曰镀工、曰皮工、曰绣工、曰甲工;凡车辂仪仗,展采备物,会銮仪卫以供
用。所辖宝源局,满、汉监督各一人,(满员由宗人府、六部、步军统领衙门司
员内保送。汉员由六部司员内保送。大使二人,正九品。本部笔帖式内保送。初
置笔帖式一人,雍正七年改置。)职视宝泉局。其皇木厂,琉璃窑,木仓,军需
局,官车处,惜薪厂,冰窖,采䌷库,满、汉监督俱各一人。炮子库,满洲监
督一人。皇差销算处,满、汉司员各二人。料估所,满、汉司员各葈人。黄
档房无定员。(以上各员,并由本部司员内选用。)
初,天聪五年,设工部。顺治元年,置尚书、侍郎各官。右侍郎兼管钱法。
(康熙十八年增满洲一人兼管。)郎中,满洲八人,(内一人管节慎库。十二年
增八人。雍正五年增一人。)蒙古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五十七年复故。)
员外郎,满洲九人,(十二年增八人。康熙五十七年增一人,雍正五年增一人。
道光十六年,改营缮司员外郎一人专司铅子库,都水司员外郎一人专司硝磺库。)
蒙古三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五十七年复置一人。)满洲堂主事三人,(清文
二人,清汉文一人。)司主事四人;(康熙二十三年增八人。)汉军郎中二人,
(雍正五年省。)员外郎六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五年俱省。)堂主
事一人。节慎库,满洲员外郎一人,司库二人,汉大使一人。(十五年省。)制
造库,满洲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寻省。)司库、司匠各二人。营缮、虞衡、
都水、屯田,汉郎中五人,(营缮二人,馀各一人。十五年省营缮一人。十六年
增虞衡一人。十八年复置营缮一人。康熙元年增额仍省。)员外郎七人,(屯田
一人,馀各二人。十五年省营缮、都水、虞衡各一人。康熙十一年,增都水二人。
三十年,增额仍省。)主事二十人。(营缮、虞衡、屯田各三人,都水十有一人。
十四年增营缮三人。十五年省都水一人。明年省营缮一人。康熙元年又省营缮一
人。六年省营缮、虞衡、屯田各一人,都水四人。十二年又省都水四人。道光十
六年,改营缮一人专司铅子库,都水一人专司硝磺库。)营缮司所正、所副各一
人。文思院,广积库,柴炭司,通州抽分竹木局,各大使俱一人。(十五年并省。)
宝源局监督三人。(康熙十七年定二人。)五年,定满、汉尚书各一人。十四年,
增置营缮司所丞二人。(分管清江厂、临清砖厂。十五年省临清厂一人。康熙六
年省清江厂一人。九年复置清江一人。雍正四年俱省。)康熙五十七年,增置蒙
古主事一人。雍正元年,命亲王、郡王、大学士摄部事。(寻罢。)七年,增置
宝源局大使二人。(初置笔帖式一人,至是改置。)嘉庆四年,改满洲员外郎、
主事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十年,改令大学士管部。光绪六年,增置宗室郎中一人。
(屯田司置。)三十二年,更名农工商部,省节慎库,并土木工程入民政部,木
税、船政入度支部,军械、兵舰入陆军部,内外典礼分入内府与礼部。初制,置
柴薪正、副监督各一人,(本部司员充。)煤炭监督二人。(一以部员兼摄,一
以内府司员兼摄。)乾隆四十六年,亦改隶内府。
管理直年火药局大臣二人,(钦派一人,本部侍郎一人。)掌储火药。监督
无恒额。(本部司员、笔帖式内派委。)
直年河道沟渠大臣四人,(本部堂官一人,奉宸院、颐和园、步军统领衙门
堂官各一人,每岁并由工部奏请。)掌京师五城河道沟渠。督理街道衙门御史,
满、汉各一人。本部司员、步军统领衙门司员各一人,掌道路沟渎。
盛京五部户部,侍郎一人,(自侍郎以下,俱满缺。品秩视京师。各部同。)
掌盛京财赋。宗室郎中、堂主事各一人。经会、粮储、农田三司,郎中三人,
(农田司一人,乾隆八年增。)员外郎六人,(司各二人。)主事五人。(经会、
粮储各二人,农田一人。)经会典泉货。粮储典穀糈。农田典亩数。管银库,正
关防郎中、副关防员外郎,各一人。管庄,六品官二人。管***丁银委,六品官
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笔帖式二十有二人。内汉军二人。外郎九人。(汉
军六缺,候补笔帖式内挨补。六年期满,除授州同、州判、县丞。)
礼部,侍郎一人,掌盛京朝祭。宗室主事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
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左司典祭物,司关领。右司典祭物,赡僧道。读祝
官(初制五品。后改九品。)八人,赞礼郎(初制四品。后改九品。)十有六人。
管千丁,六、七品官各一人。管学,助教四人。笔帖式十人。库使八人。外郎二
人。僧录、道录二司视京师。
兵部,侍郎一人,掌盛京戎政。宗室员外郎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
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十有二人。外郎四人。(内汉
军二缺。)左司典邮政,右司司边禁。
刑部,侍郎一人,掌盛京谳狱。(边外蒙古隶之。)宗室员外郎一人,堂主
事二人。(汉军一人。)肃纪前、后、左、右四司,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六人,
(前司、左司各二人,馀俱一人。)主事六人。(右司蒙古三人,馀俱一人。)
司狱二人。(汉军一人。)司库一人,库使二人。笔帖式三十有一人。(内蒙古
二人,汉军五人。)外郎二人。汉军缺。前司、左司典十五城狱讼,右司典蒙古
狱讼,后司典库禁令。
工部,侍郎一人,掌盛京工政。宗室主事一人,堂主事二人。左、右两司,
郎中各一人,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各一人。左司治木税,右司治苇税。管千丁,
四品官一人。(世袭。)大政殿,六品官一人。(满洲、汉军参用。)黄瓦厂,
五品官一人。(侯姓世袭。)司匠役,六品官一人。司库二人,库使八人。笔帖
式十有七人。(汉军一人。)外郎九人。(汉军四人。)
初,缔造沈阳,建六部,置承政、参政各官。世祖奠鼎燕京,置官镇守,户、
礼、兵、工四曹隶之。十五年,设礼部;明年,设户、工两部;康熙元年,设刑
部;三十年,复设兵部;并置侍郎以次各官,五部之制始备。旧制各置理事官
(正四品。)一人,六十年省。雍正三年,定每岁差御史一人稽察五部。(嘉庆
四年停。)五年,允御史傅色纳请,增置汉郎中等官。(乾隆八年省。)复定凤
凰城迎送官三人。(正五品。乾隆三十六年省。)八年,置尚书领其事。(寻省。)
光绪初,定将军兼理兵、刑二部,佩金银库印钥,稽覈户部。馀悉如故。四年,
增置宗室司员。(如前所列。)三十一年,复命将军赵尔巽兼管五部。寻以政令
纷歧,疏省之。报可。
◎职官二
理藩院都察院(五城兵马司六科给事中) 通政使司大理寺翰林院(文渊阁
国史馆经筵讲官起居注) 詹事府太常寺太仆寺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衍圣公(五
经博士) 钦天监太医院坛庙官陵寝官僧道录司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特简大学士为之。)尚书,左、右侍郎,
俱各满洲一人。(间亦有蒙古人为之。)额外侍郎一人。(以蒙古贝勒、贝子之
贤能者任之。)其属:堂主事,满档房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汉档房汉军一人。
领办处,员外郎、主事,满、蒙各一人。司务厅司务,满、蒙各一人。笔帖式,
满洲三十有六人,蒙古五十有五人,汉军六人。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
徕远六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柔远司置。)满洲三人,(旗籍、王会、典
属司各一人。)蒙古八人。旗籍、王会、理刑司各二人。典属、徕远司各一人。)
员外郎,宗室一人,旗籍司置。满洲十人,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二人。
旗籍、徕远司各一人。蒙古二十有四人。(旗籍二人,王会三人,柔远五人,典
属六人,理刑、徕远司各一人。主事,满洲二人,(旗籍、典属司各一人。)蒙
古七人。(柔远、典属、理刑司各一人。王会、徕远司各二人。)笔帖式,满洲
三十有六人,蒙古五十有五人,汉军六人。银库,司官二人,(司官内奏委。)
司库一人,(正七品。)库使、笔帖式各二人。(以上俱满洲缺。)
尚书掌内外藩蒙古、回部及诸番部,制爵禄,定朝会,正刑罚,控驭抚绥,
以固邦翰。侍郎贰之。旗籍掌考内紥萨克疆里,(大漠以南曰内蒙古,部二十有
四:曰科尔沁,曰紥赉特,曰杜尔伯特,曰郭尔罗斯,曰敖汉,曰奈曼,曰巴林,
曰紥鲁特,曰阿鲁科尔沁,曰翁牛特,曰克什克腾,曰喀尔喀左翼,曰喀喇沁,
曰土默特,曰乌珠穆沁,曰浩齐特,曰苏尼特,曰阿巴噶,曰阿巴哈纳尔,曰四
子部落,曰茂明安,曰乌喇特,曰喀尔喀右翼,曰鄂尔多斯,为旗四十有九。)
畴封爵,(凡六等:一亲王,二郡王,三贝勒,四贝子,五镇国公,六辅国公。
不入六等者,曰台吉、塔布囊,亦分四等。)辨谱系。凡官属、(紥萨克之辅曰
协理台吉。其属曰管旗章京,曰副章京,曰参领,曰佐领,曰骁骑校。)部众会
盟、(盟地六:曰哲里木,曰卓索图,曰昭乌达,曰锡林郭勒,曰乌尔察布,曰
伊克昭。置盟长、副盟长各一人,由紥萨克请简。)军旅邮传,并隶治之;兼稽
游牧内属者。(凡归化城土默特、黑龙江布特哈皆是。)王会掌内紥萨克宾礼,
典朝觐、贡献仪式。凡飨赉、馆饩,视等级以为差。典属掌外紥萨克部旗封爵,
(大漠以北曰外蒙古,部四:曰土谢图汗,曰赛音诺颜,曰车臣汗,曰紥萨克图
汗,为旗八十有六。又有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和硕特部,辉特部,绰罗斯
部,额鲁特部。别於蒙古者,曰和托辉特,曰哈柳沁,曰托斯,曰奢集努特,曰
古罗格沁,并属。以外紥萨克封爵有汗,以列王、贝勒、贝子、公之右。无塔布
囊,有台吉。)治盟会。(喀尔喀四盟:曰汗阿林,曰齐齐尔里克,曰克鲁伦巴
尔和屯,曰紥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杜尔伯特二盟:曰赛因济雅哈图左翼,曰
赛因济雅哈图右翼。土尔扈特五盟:曰南乌讷恩素珠克图,曰北乌讷恩素珠克图,
曰东乌讷恩素珠克图,曰西乌讷恩素珠克图,曰青塞特奇勒图。和硕特一盟:曰
巴图塞特奇勒。盟置盟长、副盟长各一人,於同盟紥萨克内简用。惟青海之盟无
长。)置邮驿,颁屯田、互市政令;兼稽游牧内属者。(一曰察哈尔,二曰巴尔
呼,三曰额鲁特,四曰紥哈沁,五曰明阿特,六曰乌梁海,七曰达木,八曰哈萨
克。)柔远掌治外紥萨克众部,凡***、番僧禄廪、朝贡,并司其仪制。徕远掌
回部紥萨克、伯克岁贡年班,番子、土司亦如之;并典外裔职贡。(附牧回城卡
伦外,曰布鲁特。内附者各给以衔,岁遣使输马。他哈萨克,若浩罕,若博罗尔,
若巴达克山,若爱乌罕,并各效其职贡。理刑掌蒙古、番、回刑狱诤讼。领办处
掌综领众)务。银库掌帑金出纳。
其兼领者:蒙古翻译房,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司官内奏委。)校正汉文
官二人,(满、蒙内阁侍读学士、侍读、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内
奏派。)主章奏文移。内、外馆监督各一人,(六部司员内充补。光绪三十三年
省。)主宾馆缮完涤除。乌兰哈达、三座塔、八沟司官各一人,分驻塔子沟笔帖
式一人,(嘉庆十五年撤回,并四处司员俱改为理事官,隶热河都统,仍由本院
司员内简放。)分主蒙古部落民人讼事。察哈尔游牧处理事员外郎十有六人,
(以在京蒙古各旗与察哈尔各旗官员内番选。由护军、骁骑校选用者授员外郎。
由中书、笔帖式选用者,先授主事,三年称职,升员外郎。)分主游牧察哈尔民
人讼事。张家、喜峰、独石、杀虎、古北诸口管理驿站员外郎、(司员内奏委。)
笔帖式各一人,主蒙古邮驿政令。围场总管一人,(康熙四十五年置。乾隆十四
年始来隶。嘉庆七年后,改隶热河都统。)左、右翼长各一人,章京八人,(初
制六品。乾隆十八年升五品。)骁骑校八人,主守木兰围场,专司巡察。
初,崇德元年,设蒙古衙门,置承政、参政各官。三年,更名理藩院,定承
政,左、右参政,各一人,副理事官八人,启心郎一人。顺治元年,改承政为尚
书,参政为侍郎,(满、蒙参用。)副理事官为员外郎,置二十有一人,(康熙
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
后满、蒙司官增减不一。)启心郎三人,(满洲一人,汉军二人。十五年省。)
堂主事二人,(康熙二十八年增汉文一人。)司务二人,(满、蒙各一人。康熙
三十八年省。雍正十年复故。)汉副使一人。(从八品。)五年,增置汉院判、
(正六品。)知事(正八品。自副使以下,俱康熙三十八年省。)各一人。四年,
置唐古忒学教习一人。(给六品俸。后改司业。其助教以他官兼。乾隆五年定为
额缺,寻省。)十六年,定以礼部尚书衔掌院事,侍郎衔协理院事。越二年,以
隶礼部未合旧制,停兼衔,依六部例,令入议政,班居工部后。并设录勋、宾客、
柔远、理刑四司,置满、蒙郎中共十有一人,(乾隆四十二年增蒙古一人。四十
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员外郎二十有一人,(康熙二十年增满、蒙八人。乾
隆四十二年省蒙古一人。四十九年改满洲六人为蒙缺。)主事满、汉各四人。
(康熙二十八年省汉缺。乾隆四十九年改满洲二人为蒙缺。)康熙二十年,增蒙
古文主事二人。三十八年,析柔远司为二,曰前司,曰后司。四十六年,设银库,
(初制,蒙古王、台吉等入朝,由户、工二部及光禄寺庀器用,具廪饩。至是始
创设。)置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司员内奏派。)司库一人,库使四人。雍正
元年,始命王、公、大学士领院事,省库使二人。乾隆二十二年,改录勋司为典
属,宾客司为王会,柔远后司为旗籍,前司仍曰柔远。二十六年,合旗籍、柔远
为一,增设徕远一司。明年,仍析旗籍、柔远为二。二十九年,改典属司为旗籍,
旧旗籍为典属。嘉庆四年,改满洲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为宗室员缺。咸丰五年,
定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始司外交职务。(见第十七款。)十年,定中俄续
约,以军机处及本院典外交文移。(见第九款。后归外部。)光绪三十二年,更
院为部,拟设殖产、边卫二司。嗣先设编纂、调查二局,隶领办处,(以汉档房、
俸档房、督催所改并。汉档房主事缺未省。)寻置员外郎、主事各一人。(蒙古
房改。俱蒙缺。)宣统三年,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额外侍郎如故。
理藩一职,历古未有专官,唯《周官·大行人》差近之。秦、汉以降,略存
规制。遐荒绝漠,统治王官,为有清创制。自译署设,职权渐替已。
都察院左都御史,(初制,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六年并改二品。康
熙六年仍升满员为一品,九年并定正二品。雍正八年升从一品。)左副都御史,
(正三品。)俱满、汉二人。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厅都事,
(正六品)。俱满、汉一人。笔帖式四十有二人。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初制,
满洲、汉军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四品,九年复为七品。雍正七
年,改由编、检、郎员授者正五品。由主事、中、行、评、博授者正六品。乾隆
十七年并定从五品。)满、汉各一人。监察御史,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
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满、汉各一人,江南道满、汉各三人,山东道满、
汉各二人。
左都御史掌察覈官常,参维纲纪。率科道官矢言职,率京畿道纠失检奸,并
豫参朝廷大议。凡重辟,会刑部、大理寺定谳。祭祀、朝会、经筵、临雍,执法
纠不如仪者。左副都御史佐之。十五道掌弹举官邪,敷陈治道,各覈本省刑名。
(京畿道分理院事,及直隶、盛京刑名,稽察内阁、顺天府、大兴、宛平两县。
河南道照刷部院诸司卷宗,稽察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五城。江南道稽察户
部、宝泉局、左右翼监督、京仓、总督漕运,磨勘三库奏销。浙江道稽察礼部及
本院。山西道稽察兵部、翰林院、六科、中书科、总督仓场、坐粮厅、大通桥监
督、通州二仓。山东道稽察刑部、太医院、总督河道,催比五城命盗案牍缉捕之
事。陕西道稽察工部、宝源局,覆勘在京工程。湖广道稽察通政使司、国子监。
江西道稽察光禄寺。福建道稽察太常寺。四川道稽察銮仪卫。广东道稽察大理寺。
广西道稽察太仆寺。云南道稽察理藩院、钦天监。贵州道稽察鸿胪寺。)其祭祀、
监礼、侍班纠仪,科道同之。经历掌董察吏胥。都事掌缮写章奏。其分摄者:巡
视五城御史,满、汉各一人,(科道中简用。一年更替。)掌绥靖地方,釐剔奸
弊。兵马司指挥、(正六品。)副指挥、(正七品。)吏目,(未入流。自正指
挥以下俱汉员。)五城各一人,掌巡缉盗贼,平治道路,稽检囚徒,火禁区为十
坊领之。
初沿明制,设都察院。天聪十年,谕曰:“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
肆慢上者,许直言无隐。”崇德元年,置承政、参政各官。(明年定承政一人,
左、右参政满、蒙、汉理事官各二人。后省。)顺治元年,改左都御史掌院事,
满、汉各一人。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各二人。汉左佥都御史一人。(先用汉军,
后参用汉人。乾隆十三年省。)外省督、抚,并以右系衔。(右都御史、右副都
御史、右佥都御史为督、抚坐衔。乾隆十三年停右都御史衔。)司务,(后改经
历。)满、汉各一人。都事,满洲二人,(乾隆十七年改满、汉各一人。)汉军
一人。(康熙三十九年省。)设十五道。河南道参治院事,置监察御史,满洲六
人,(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掌印各一人。五年增十有七人。康
熙二十八年增一人,后复省四人。乾隆十四年定江南、山东道各三人,京畿、河
南、浙江、山西、陕西、湖广、福建道各二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道各一人。)汉军八人;(协理河南道一人,馀隶江南等五道。康熙三十九年省
入汉缺。)汉员,江南道五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省一人。康熙七年省二人。
雍正四年增一人。乾隆十四年增一人。浙江道六人,内掌印一人。九年省一人,
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省一人。雍正四年增一人。乾隆十四年省一人。)江西
道六人,(十六年省一人,十八年省三人。康熙七年省一人,雍正四年增一人。
乾隆十四年省一人。)福建道五人,(十年省一人。康熙七年省二人。)湖广道
六人,(八年、九年、十五年俱省一人。康熙七年省一人。雍正四年增一人。乾
隆十四年复省一人。)河南道六人,(内掌印一人。十年、十八年俱省一人。康
熙七年省二人。乾隆六年增一人,十四年复省一人。)山东道五人,(内掌印一
人。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省一人。乾隆十四年增一人。)山西道五人,(内
掌印一人。十年省一人,十八年省二人。乾隆六年增一人,十四年省一人。)陕
西道四人,(内掌印一人。十八年省二人。雍正四年增一人。乾隆十四年省一人。)
四川道四人,(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省一人。雍正四年增一人。乾隆十四年
省一人。)广东道五人,(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省二人。雍正四年增一人。
乾隆十四年省一人。)广西道、云南道各四人,(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各省
二人。乾隆十四年各省二人。)贵州道四人。(十八年省二人。康熙七年省一人。
雍正四年增一人。乾隆十四年省一人。)京畿道无专员。(乾隆十四年定满、汉
各一人。)启心郎,满洲、汉军各一人,(十五年俱省。)蒙古章京二人。(康
熙元年省。)笔帖式,满洲五十有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十有六人。)汉军七
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雍正十二年置蒙古二人。光绪三十三年,满、蒙、
汉军共酌留三十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二
人,(康熙十一年省五城各一人。乾隆三十一年改东、西、南、北四城副指挥分
驻朝阳、永定、阜成、德胜诸门外,钤辖关厢,中城如故。)吏目各一人。是岁
定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监察御史许风闻言事。(给事中同。)二年,省京畿
道。三年,定左副都御史满、汉各一人。九年,复设京畿道,专司照刷各署卷宗。
乾隆十四年改归河南道。光绪三十二年停止刷卷。并置五城汉军理事官,是为巡
城之始。十年,定满洲、汉军、汉五城御史各一人。(十八年各增满员一人。雍
正元年定满、汉各一人。乾隆三十九年汉军停开列。)康熙二十九年,命左都御
史马齐同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列议政大臣。故事,二院长官俱不豫议政,豫议自此
始。五十七年,增置蒙古监察御史二人。(满缺改。)雍正二年,置内务府御史
四人。(十三年省。乾隆三年复置二人,本院御史内奏派。光绪三十二年停。五
年,增置宗室御史二人。满缺改。乾隆十四年复改二人,通旧为四人。)七年,
置五城铺司巡检各一人。(乾隆初省。)乾隆十四年,诏按道定额。先是设十五
道,唯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印信,掌印者曰掌道,馀曰
协道,京畿道亦给印信,未设专官。湖广等八道分隶之,曰坐道,不治事。(掌
河南道兼理福建道,掌江南道兼理江西、四川道,掌浙江道兼理云南道,掌山东
道兼理广西道,掌山西道兼理广东、贵州道,掌陕西道兼理湖广道。)至是各道
并给印信,规制始称。二十年,复命京畿道列河南道前,互易所掌,京畿道遂为
要职。光绪三十二年,改定都御史一人、副都御史二人,按省分道。增设辽沈道,
仿京畿道例,置掌道、协道各二人;析江南为江苏、安徽二道,湖广为湖北、湖
南二道;并增甘肃、新疆二道,置满、汉御史各一人。是为二十道。令访求利病,
专司纠察,(后设之外务、农工商、民政诸部事件,多不关报。旧制,各部及各
衙门分道稽察,至是停止。)其制已洒然非旧云。
顺治初,又有巡按御史,省各一人。(十七年省。)巡盐御史,两淮、两浙、
长芦、河东各一人。(十年停,十二年复故。康熙十一年停,寻复置。三十年复
差福建、两广各一人。五十九年停两广盐差。雍正元年停福建盐差。明年停长芦、
河东盐差。四年停两浙盐差。)巡漕御史一人。(十四年停。雍正七年定差淮安、
通州各二人。乾隆二十年改差淮安、济宁、天津、通州各一人。十七年增差通州
四人。二十三年停差天津一人。二十六年复差天津一人。嘉庆十三年定科、道并
差。道光二年俱停。)巡视京、通各仓御史一人。(七年停,八年复故。康熙七
年又停。二十年定差满、汉各一人,二十六年再停。雍正元年置巡察御史一人,
总查仓弊。五年改京、通仓各差一人。乾隆十七年定科、道并差。四十三年增差
内仓一人。五十九年改令科、道监放,停差查仓官。嘉庆四年复故。光绪二十八
年又停。)巡视江南上下两江御史二人。(六年省。)巡视屯田御史一人。(四
年省。)督理陕甘洮宣等处茶马御史一人。(康熙七年省,三十四年复故,四十
二年又省。)雍正间,置巡察各省御史,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
东、河南一人。巡视吉林、黑龙江科道,满洲二人。稽察奉天文武衙门御史一人。
巡视山东、河南工务御史一人。直隶巡查御史: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
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巡农御史一人。先后俱省。
六科给事中,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
(初制,满员四品,汉员七品。康熙二年改满员七品,六年复为四品。九年俱定
七品。雍正七年升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升正四品。)给事中,满、汉各一人。
(初制七品。雍正七年升正五品。)笔帖式八十人。(吏、户、兵、刑各十有五
人,礼、工各十人。光绪三十二年酌留三十人。)掌言职,传达纶音,勘鞫官府
公事,以註销文卷;(吏科分稽铨衡,註销吏部、顺天府文卷。户科分稽财
赋,註销户部文卷。礼科分稽典礼,註销礼部、宗人府、理藩院、太常寺、
光禄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文卷。兵科分稽军政,註销兵部、銮舆卫、
太仆寺文卷。刑科分稽刑名,註销刑部文卷。工科分稽工程,註销工部文卷。)
有封驳即闻。
初沿明制,六科自为一署,给事中无员限,并置汉军副理事官。顺治十八年,
定满、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一人,(都给事中由左给事中转,左给事
中由右给事中转。)汉给事中二人,省副理事官。康熙三年,六科止留满、汉各
一人。五年,改都给事中为掌印。雍正初,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凡城、
仓、漕、盐与御史并差,自是台省合而为一。光绪三十二年,省六科名,别铸给
事中印,额定二十人。
通政使司通政使,(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三品。
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三品。)副使,(初制,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
治十六年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四品。)参议,(初制,满
员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并定正五品。)俱满、汉各一人。其属:经历司
经历、正七品。知事,初制四品,后改正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
人,汉军二人。
通政使掌受各省题本,校阅送阁,稽覈程限,违式劾之。洪疑大狱,偕部、
院豫议。副使、参议佐之。经历、知事,分掌出纳文移。其兼领者:登闻鼓厅,
(以参议一人分直,知事帅役巡察。)笔帖式,满洲、汉军各一人,掌叙雪冤滞,
诬控越诉者论如法。
初,顺治元年,诏:“自今内外章奏,俱由通政司封进。”置满、汉通政使
各一人,左通政使各一人。汉右通政使二人。(乾隆十年省一人,十三年俱省。)
左参议,满、汉各二人。(康熙五十三年省汉一人。乾隆十三年各省一人。)右
参议,汉二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乾隆十三年俱省。)满、汉司务各一人。
(后改经历。)知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乾隆十七年改满、汉各一人。)
康熙六十一年,以登闻鼓厅笔帖式来属。故事,通状、(通政司状。)鼓状,
(登闻院状。)纷争无已。自控诉者赴都察院,以给事中或御史一人主受诉讼,
至是停科道差,改隶本司。乾隆十三年,改左通政使为副使,去左、右衔;参议
亦如之。光绪二十四年,省入内阁,寻复故。二十八年,以改题为奏,职无专司,
复省。
大理寺卿,(初制,满员二品,汉员三品。顺冶十六年并定为三品。康熙六
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三品。)少卿,(初制,满员三品,汉员四品。顺治十六
年并定为四品。康熙六年复故,九年仍改定正四品。)俱满、汉一人。其属:堂
评事,(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七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正七品。)满
洲一人。司务厅司务,满、汉各一人。左、右寺丞,(初制,满员四品,汉员六
品。顺治十六年并定为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仍改定正六品。)满洲、汉
军、汉俱各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四人,汉军二人。
卿掌***重辟,以贰邦刑。与刑部、都察院称三法司。凡审录,刑部定疑谳,
都察院纠覈。狱成,归寺平决。不协,许两议,上奏取裁。并参豫朝廷大政事。
少卿佐之。寺丞掌覈内外刑名,质成长官,参纠部谳。评事掌缮左、右两寺章奏。
顺治元年,定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乾隆十三年省一
人。)满寺丞一人。(正五品。康熙三十八年省。)汉司务二人。(十五年定满、
汉各一人。)左、右寺正,(正六品。)满洲、汉军、汉各一人;左、右寺副,
(从六品。)汉各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堂评事,满、汉各一人;(康熙三十
八年省汉军一人。)左、右评事,汉各一人。十一年,差寺正、寺副各一人充各
省恤刑官。(刑部差郎中、员外郎十三人。寻省。)乾隆十七年,改左、右寺正
为寺丞。光绪二十四年,省入刑部,寻复故。三十二年,更寺为院。
翰林院掌院学士,(初制正五品。顺治元年升正三品。雍正八年升从二品。
大学士、尚书内特简。)满、汉各一人。侍读学士、(初制从四品。光绪二十九
年升正四品。)侍讲学士,(初制从四品。宣统元年升正四品。)满洲各二人,
汉各三人。侍读、(初制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从五品。光绪二十九年升正五品。
宣统元年升从四品。)侍讲,(初制正六品。雍正三年升从五品。宣统元年升从
四品。)满洲各三人,汉各四人。修撰、(初制从六品。)编修、(初制正七品。)
检讨、(初制从七品。自修撰以下,宣统元年并改从五品。)庶吉士,(由新进
士改用。试博学鸿词入式,或奉特旨改馆职者,间得除授。光绪末停科举,改由
外国留学毕业及本国大学毕业者,廷试后授之,食七品俸。或径授编修、检讨,
与旧制殊。)俱无定员。其属:主事,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典簿厅典簿、(从
八品。)孔目,(满员从九品,汉员未入流。)俱满、汉各一人。待诏厅待诏,
从九品。满、汉各二人。笔帖式,满洲四十人,汉军四人。
掌院掌国史笔翰,备左右顾问。侍读学士以下掌撰著记载。祭告郊庙神祇,
撰拟祝文。恭上徽号、册立、册封,撰拟册文、宝文,及赐内外文武官祭文、碑
文。南书房侍直,尚书房教习,咸与其选。修实录、史、志,充提调、总纂、纂
修、协修等官。庶吉士入馆,分习清、汉书,吏部疏请简用大臣二人领教习事。
(初以内院学士为之,侍读等官亦间有与者。后令掌院兼其职。康熙六年,始以
工部尚书陈元龙领之,自是尚书、侍郎、内阁学士并得充之。是为大教习。其小
教习由掌院选派,始於康熙三十三年。雍正间停止,高宗复旧制。)侍读、侍讲
司训课,派编、检二人提调馆饩。三年考试,分别散留。办事翰林,满、汉各二
人,(雍正元年,命俸浅编、检主定稿说堂,此清秘堂办事翰林之始。厥后人数
稍增,有奏办、协办之目。侍读、侍讲间亦为之。)掌帅厅官治事。主事、典簿、
孔目,掌章奏文移,董帅吏役。待诏掌缮写校勘。
初,翰林之职隶内三院。顺治元年,设翰林院,定掌院学士为专官,置汉员
一人,兼礼部侍郎衔。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十五年各增二人。)侍读、
侍讲各二人。(十五年各增一人。)修撰、编修、检讨、庶吉士,无定员。典簿
二人,(十五年改一人为满缺。)孔目一人,(十五年增满洲一人。)俱汉人为
之。明年,省入内三院。十五年,复旧制,增满洲掌院学士一人,兼衔如故。乾
隆五十八年停。置待诏六人。(满员四人,满员二人。)十八年,复归内三院。
康熙九年,定满、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各三人;(乾隆五十年
省满洲各一人。光绪二十九年增侍读、侍讲满、汉各二人。)典簿、孔目各一人,
待诏各二人。(康熙九年定满、汉各一人。)十六年,命侍讲学士张英等入直南
书房。先是诏册词命多由院拟,至是始为西清专职。(后改归军机处。)二十八
年,以院务隳废,命大学士徐元文兼掌院事,重臣兼领自此始。(明年定尚书、
侍郎、左都御史俱得兼摄。)光绪二十九年,增置堂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
是岁省詹事府,以词臣叙进无阶,增置满、汉学士(正三品。)各一人,撰文
(正六品。宣统元年升正五品。)各二人。三十三年,增置秘书郎,(从六品。
宣统元年升正五品。)满、汉各二人。并设讲习馆,令翰林官研习学科,备各部
丞、参选。宣统元年,复崇侍讲学士以下品秩,停止外班升用。(初制、翰、詹
出缺,编、检不敷升转,以部、院科甲出身司员升用,是为外班。)初制,进士
论甲第,修撰、编修、检讨不分升降。(顺治间,授编修程芳朝等为修撰,检讨
李霨等为编修,姜元衡以编修降检讨,不为定制。又内三院编修等官不必尽
由科目,靳辅、刘兆麟等并以官学生授编修,盖亦创举。)庶吉士旧隶内弘文院,
后设本院,始来属。雍正十三年,建庶常馆。故事,散馆后始授职,然亦有未选
庶常而遽授者,均异数也。
文渊阁领阁事三人,掌典综册府。(大学士、协办大学士、掌院学士兼充。)
直阁事六人,掌典守釐缉。(内阁学士、少詹事、讲读学士兼充。)校理十有六
人,掌註册点验。(庶子、讲、读、编、检兼充。)检阅八人。(内阁中书派
充。)内务府司员、笔帖式各四人。(由提举阁事大臣番选奏充。)
国史馆总裁,(特简,无定员。)掌修国史。清文总校一人。(满洲侍郎内
特简。)提调,满洲、(内阁侍读学士或侍读派充。)蒙古、(内阁蒙古堂或理
藩院员司派充。)汉(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总纂,满洲四人,
蒙古二人,汉六人。纂修、协修,无定员。(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满、汉由编、
检充。)校对,满、蒙、汉俱各八人。(内阁中书充。)光绪间,增置笔削员十
人。
经筵讲官,满、汉各八人,掌进读讲章,敷陈训典。岁仲春、仲秋两举之。
(满员由大学士以下、都察院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兼充。汉员由大学士、尚书、侍
郎、副都御史、掌院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詹事府詹事、少詹事、国子监
祭酒等官,由翰林出身者兼充。)讲官满、汉各二人。(翰林院请旨简派。)
初制以大学士知经筵事。后定经筵讲官满、汉各六人,阁臣遂不进讲。自徐
元文、熊赐履辈相继以尚书擢大学士,仍与兼充,嗣是以为常。宣统初,各部丞、
参亦间有与者。
起居注馆,日讲起居注官,满洲十人,汉十有二人。(由翰、詹各官简用。
唯满、汉掌院学士例各兼一缺。)主事,满洲二人,汉一人。(以科甲出身者充
之。)笔帖式,满洲十有四人,汉军二人。日讲官掌侍直起居,记言记动。经筵
临雍,御门听政,祭祀耕耤,朝会燕飨,勾决重囚,并以二人侍班。凡谒陵、校
猎、巡狩方岳,请旨、扈从、侍直,敬聆纶音,退而谨书之。月要岁会,贮置铁
匦,送内阁尊藏。主事掌出纳文移,校勘典籍。
初,天聪二年,命儒臣分两直,巴克什达海等译汉字书,即日讲所繇始,巴
克什库尔缠等记注政事,即起居注官所繇始。顺治十二年,始置日讲官。康熙九
年,始设起居注馆,(在太和门西庑。)置满洲记注官四人,汉八人,以日讲官
兼摄。(十二年增满洲一人,汉二人。十六年复增满洲一人。二十年增汉八人。
三十年定汉员十有二人。)时日讲与起居注各自为职,并置满洲主事二人,汉军
一人。(五十七年省。雍正元年置满洲二人。十二年增汉一人。)二十五年停日
讲,其起居注官仍系衔“日讲”二字。五十七年,省起居注馆,改隶内阁,遇理
事日,以翰林官五人侍班。雍正元年,复置日讲起居注,满洲六人,汉十有二人。
乾隆元年,增满员二人。嘉庆八年,复增满员二人。於是日讲、起居注合而为一。
詹事府詹事,(正三品。)少詹事,(正四品。)左春坊左庶子,(正五品。)
左中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右春坊右庶子,右中允,右赞善,(品
秩俱同左。)司经局洗马,(从五品。)俱满、汉各一人。其属:主簿厅主簿,
(从七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满洲六人。
詹事、少詹事掌文学侍从。经筵充日讲官。编纂书籍,典试提学,如翰林。
并豫秋录大典。左、右春坊各官掌记注撰文。洗马掌图书经籍。主簿掌文移案牍。
顺治元年,置少詹事一人,掌府事。其冬省入内三院。九年,复置詹事一人,
少詹事二人,主簿一人,录事、通事舍人各二人。(并从九品。)左、右春坊庶
子、谕德各一人,中允、赞善各二人,司经局洗马一人,正字二人,(从九品。)
俱汉人为之,令内三院官兼摄。专置满洲詹事一人,掌府印。十五年,省詹事府
官。康熙十四年,复置满、汉詹事各一人,(汉员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衔。少詹事
各二人,汉员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衔。三十七年省满员一人。乾隆十三年省汉员一
人。)主簿各一人,录事各二人。(三十七年省满缺,留汉一人。五十二年俱省。)
左、右春坊置满、汉左、右庶子各一人,(满员以四品冠带食五品俸,左、右同。
汉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衔,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讲衔。)左、右谕德各一人,(汉
员兼翰林院修撰衔。三十七年省满右谕德一人。五十七年省汉右谕德一人。乾隆
十三年俱省。)左、右中允各二人,(满员以五品冠带食六品俸。汉员兼翰林院
编修衔。三十七年省满员各一人。明年,省汉右中允一人。五十二年省汉左中允
一人。)左、右赞善各二人。(汉员兼翰林院检讨衔。三十七年省满员各一人。
明年,省汉右赞善一人。五十二年省汉左赞善一人。)司经局满、汉洗马各一人,
(汉员兼翰林院修撰衔。以上各兼衔,俱乾隆五十四年停。)正字各二人。(三
十七年省满员缺。明年,省汉一人。例以应选内阁中书者除授,遂为中书兼衔。
乾隆三十六年俱省。)二十五年,命詹事汤斌、少詹事耿介等为皇太子讲官,尚
沿宫僚旧制。三十一年,命徐元梦入直上书房,(皇子在上书房读书,选翰林官
分侍讲读,简大臣为总师傅。总师傅之称,自乾隆二十二年以介福、观保等为总
师傅始,曩时俱称入直。)嗣是本府坊、局止备词臣迁转之阶。嘉庆二年,以府
事改隶翰林院。五年,复旧制。光绪二十四年,仍省入翰林院,寻复故。二十八
年,再省入。
太常寺管理寺事大臣一人。(满洲礼部尚书兼。)卿,(正三品。)少卿,
(正四品。)俱满、汉各一人。其属:寺丞,(正六品。)满、汉各二人。赞礼
郎,宗室二人,满、汉二十有八人;(初制,满员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九品。康
熙四年升六品,六年升五品,九年仍改九品。寻定由护军校、骁骑校选授者六品
职衔,八品笔帖式、库监生选授者八品职衔,无品笔帖式、库使、前锋护军选授
者九品职衔。乾隆元年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学习,宗室四人,满洲五人,
汉十有四人。(正九品。)读祝官,宗室一人,满洲十有一人;(初制五品。康
熙九年改正九品。寻定品秩如赞礼郎,视出身为差。乾隆元年改定以六品冠带食
七品俸。)学习,宗室三人,满洲五人。(正九品。)博士厅博士,满洲、汉军、
汉各一人。典簿厅典簿,满、汉各一人。满洲司库一人,(博士以下并正七品。)
库使二人。(正九品。)笔帖式,满洲九人,汉军一人。
卿掌典守坛壝庙社,以岁时序祭祀,诏礼节,供品物,辨器类。前期奉祝版,
稽百官斋戒,祭日帅属以供事。少卿佐之。寺丞掌祭祀品式,辨职事以诏有司,
并遴补吏员,勾稽廪饩。赞礼郎、读祝官分掌相仪序事,备物絜器,并习趋跄读
祝,祭祀各充执事。博士考祝文礼节,著籍为式,坛庙陈序毕,引礼部侍郎省齍,
并岁覈祀赋。典簿掌察祭品,陈牲牢,治吏役。库使掌守库藏。
顺治元年,设太常寺,隶礼部。置卿,少卿,满、汉各一人。满洲寺丞一人,
(光绪十二年增一人。)汉左、右丞各一人。典簿,博士,满、汉各一人。读祝
官,满洲四人。(康熙十年,礼部改隶二人,寻增额外二人。雍正十一年改正额。
嘉庆四年增一人。道光元年增一人。咸丰二年增一人。)赞礼郎,满、(雍正十
一年增八人。乾隆三十七年改二人隶銮舆卫补鸣赞鞭官。嘉庆四年增二人。道光
元年增二人。咸丰二年增二人。)汉(康熙三十八年省二人。雍正元年复故。乾
隆二年增二人,九年省四人。)各十有六人。牺牲所正千户、(五年更名所牧。)
副千户,(五年更名所副。)汉各一人。(从七品。乾隆二十四年改满缺。二十
六年改隶内府。)满洲司库一人。(乾隆十一年省。)十六年,改归本寺。康熙
二年,复隶礼部。十年,仍归本寺。十五年,敕诸官肄习雅乐。雍正元年,特简
大臣综理寺事,并增库使二人。乾隆十三年,改寺丞为属官。先是沿明旧制,丞
为正官,议者病赘馀,至是体制始协。明年,定礼部满洲尚书兼管太常职衔。四
十年,增学习赞礼郎、(四十六年增三人。嘉庆十六年增三人。)读祝官,(四
十六年增三人。嘉庆十六年增三人。)满洲各二人。光绪二十四年,增宗室学习
赞礼郎四人、读祝官三人。寻省入礼部,旋复故。三十二年,仍省入。
光禄寺 管理寺事大臣一人。(特简。)卿,(从三品。)少卿,(初制,
满员、汉军四品,汉员五品。顺治十六年并定正五品。)俱满、汉各一人。其属:
典簿厅典簿,(从七品。)大官、珍饣羞、良酝、掌醢四署署正,(初制,满员
四品,顺治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升五品,九年定从六品。汉员同。)亦如之。
署丞,(初制六品。康熙九年定从七品。满洲各二人。银库司库,)满洲二人。
笔帖式,满洲十有八人。
卿掌燕劳荐飨,辨品式,稽经费。凡祭祀,会太常卿省牲,礼毕,进胙天子,
颁胙百执事。蕃使廪饩,具差等以供。少卿佐之。大官掌供豕物,备器用,稽市
直,徵菜地赋额致诸库。珍饣羞掌供禽兔鱼物,大祭祀供龙壶、龙爵,辨燕飨等
差。良酝掌供酒醴,别水泉,量曲蘖,并大内牛酪。掌醢掌供醢酱,筵燕廪饩皆
供其物,徵果园赋额致诸库。典簿掌章奏文移。司库掌库帑出纳。别设督催所、
当月处,俱派员分治其事。
顺治元年,设光禄寺,置满、汉卿各一人。少卿,满洲一人,汉二人。(康
熙三十八年省一人。)汉寺丞一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满、汉典簿各一人。
大官、珍饣羞、良酝、掌醢四署,满、汉署正各一人;满洲署丞各一人,康熙三
十八年各增一人。汉署丞、(十五年省。)监事,(十二年省。)俱各一人。满
洲司库二人。司牲司,汉大使一人。十五年省。凡事并由礼部具题,劄寺遵行。
十年,定各省额解银米径送礼部,并司府、州、县考成。十五年,仍归本寺。十
八年,复隶礼部。(钱粮由寺奏销,考成仍归礼部。)康熙三年,以礼部清釐无
法,复改储户部。十年,仍以礼部精膳司所掌改归本寺。乾隆十三年,始命大臣
兼管寺事。光绪二十四年,省入礼部,寻复故。三十二年,仍省入。
鸿胪寺管理寺事大臣各一人。(满洲礼部尚书兼。)卿,(初制,满员从三
品,汉员正四品。顺治十六年并定正四品。)少卿,从五品。俱满、汉各一人。
其属:鸣赞,(从九品。)满洲十有四人,汉二人;学习,满洲四人。序班,
(从九品。)汉四人;学习,八人。主簿,(从八品。)满、汉各一人。笔帖式,
满洲四人。
卿掌朝会、宾飨赞相礼仪,有违式,论劾如法。少卿佐之。鸣赞掌亻宝导赞
唱。序班掌百官班次。主簿职掌同太仆寺。
顺治元年,设鸿胪寺,置满、汉卿各一人。满洲少卿一人,汉左、右少卿各
一人。(十五年省一人。)汉左、右寺丞各一人。(正六品。十五年省一人。康
熙五十二年省一人。)满、汉主簿各一人。鸣赞,满洲十有六人,(乾隆三十七
年改隶銮舆卫二人。汉八人。二年省一人,十二年省一人,十三年省二人。乾隆
七年省二人。)序班二十有二人,(十五年省十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六人。乾隆
七年省二人。)司宾序班二人,(乾隆二年省。)学习序班无恒额。(雍正六年
定以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儒学生内考取。乾隆九年定为十二人。十七年定直
隶六人,馀各二人。十七年省山东等省四人。)凡事由礼部具题,十六年改归本
寺,十八年仍隶礼部。康熙十年复故,雍正四年复归礼部统辖。乾隆十四年,始
以满洲尚书领寺事。五十九年,增置满洲学习鸣赞四人。光绪二十四年,省入礼
部,寻复故。三十二年,仍省入。
国子监管理监事大臣一人。(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祭酒,
(从四品。初制满员三品。顺治十六年俱定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
(正六品。)满、蒙、汉各一人。其属:绳愆厅监丞,(初制,满员五品,汉员
八品。后并改正七品。)博士厅博士,(从七品。初制,汉员八品。乾隆元年改
同满员。)典簿厅典簿,(从八品。)俱满、汉各一人。典籍厅典籍,(从九品。)
汉一人。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初制,从八品。
乾隆元年升从七品。)学正,学录,(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四堂曰学正,崇
志、广业二堂曰学录。初制,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品。乾隆元年并升正八品。)
各一人。八旗官学助教,俱满洲二人,蒙古一人。教习,俱满洲一人,蒙古二人,
汉四人。(恩、拔、副、优贡生内选充。)笔帖式,满洲四人,蒙古、汉军各二
人。
祭酒、司业掌成均之法。凡国子及俊选以时都授,课第优劣。岁仲春、秋上
丁,释奠,释菜,综典礼仪。天子临雍,执经进讲,率诸生圜桥观听。新进士释
褐,坐彝伦堂行拜谒簪花礼。监丞掌颁规制,稽勤惰,均廪饩,覈支销,并书八
旗教习功过。博士掌分经教授,考校程文,偕助教、学正、学录经理南学事宜。
典簿掌章奏文移。典籍掌书籍碑版。其兼领者:算法馆,汉助教二人,特简满洲
文臣一人管理。俄罗斯馆,满、汉助教各一人。琉球学,汉教习一人。(肄业贡
生选充。后俱省。)又档子房,钱粮处,俱派厅员司其事。
初,顺治元年,定满、汉祭酒各一人,兼太常寺少卿衔。满洲司业二人,
(乾隆十三年省一人。)蒙、汉各一人,兼太常寺寺丞衔。后停兼衔。满、汉监
丞、典簿俱各一人,汉博士三人。(十年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省一人。)建八
旗官学,置满洲助教十有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故。)蒙古
八人。(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故。)分设六堂,置满、汉助教,(十五年
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复增四人。)学正,(康熙三十八年省
一人。五十二年省二人。)各十有二人;学录六人,(十五年省四人。)典籍一
人。隶礼部。十五年复故。十八年,置满洲博士一人。康熙二年,复隶礼部。十
年,仍归本监。雍正元年,诏监丞等官停用捐纳。明年,特简大臣管监事。九年,
建南学。(在学肄业者为南学,在外肄业赴学考试者为北学。)高宗涖治,乡
用儒术,以大学士赵国麟、尚书杨时、孙嘉淦领太学事,官献瑶、庄亨阳辈综领
六堂,世号“四贤五君子”。乾隆四十八年,建辟雍於集贤门,国学规制斯为隆
备。道光三年,以成均风励中外,诏监臣无旷厥职。光绪三十三年,省入学部。
嗣以文庙、辟雍典礼隆重,特置国子丞以次各官,分治其事。
初制,诏各省选诸生文行兼优者,与乡试副榜贡生,入监肄业。圣祖初政,
给事中晏楚澜疏停乡试副榜贡生,遂不复举。康熙五年,徐元文为祭酒,始请学
政间岁一举优生,乡试仍取副榜,自是为恒制。光绪间,并推广举人入监,时风
稍振。未几科举废,此制替已。
衍圣公孔氏世袭。(正一品。顺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孙允植袭封。)其
属:司乐,典籍,屯田管勾,(俱由衍圣公保举题授。管勾之属,屯官八人,分
掌钜野、郓城、平阳、东阿、独山五屯。)林庙守卫司百户,(秩视卫守备。以
上为兵、农、礼、乐四司。)知印,掌书,书写,奏差,启事,各一人。随朝伴
官六人。(初制一人。乾隆十五年定为六人。自司乐以下,俱正七品,由衍圣公
保举题授或题补。)圣庙执事官四十人。(三品二人,四品四人,五品六人,七
品八人,八品、九品各十人,由衍圣公会同山东学政拣选孔氏族人充补。)翰林
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北宗一人,(顺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孙
允钰,奉子思庙祀。南宗一人。自明彦绳授职后,数世未袭。康熙四十一年,始
授孔子六十六世孙兴醽主衢州庙祀。)东野氏、(康熙二十三年,授元圣周公七
十三世孙东野沛然。姬氏、乾隆四十三年,授周公七十七世孙肇勋,主咸阳庙祀。)
颜氏、(顺治元年,授复圣颜子渊六十八世孙绍绪。)曾氏、(顺治元年,授宗
圣曾子舆***世孙文达。孟氏、顺治元年,授亚圣孟子子舆六十三世孙贞仁。)
仲氏、(顺治二年,授先贤仲子路六十一世孙于升。)闵氏、(康熙三十八年,
授先贤闵子骞六十五世孙衍籀。)冉氏、(雍正二年,授先贤冉子伯牛六十五世
孙士朴。)冉氏、(雍正二年,授先贤冉子仲弓六十七世孙天琳。(端木氏、)
康熙三十八年,授先贤端木子贡七十世孙谦。)卜氏、(康熙五十九年,授先贤
卜子夏***世孙尊贤。)言氏、(康熙五十一年,授先贤言子游七十三世孙德
坚。)颛孙氏、(雍正二年,授先贤颛孙子张六十六世孙诚道,道光四年,改归
嫡长树勋。)有氏、(乾隆五十三年,授先贤有子若七十二世孙守业。)伏氏、
(嘉庆十年,授先儒伏子胜六十五世孙敬祖。)韩氏、(乾隆三年,授先儒韩子
愈三十世孙法祖。)张氏、(康熙二十六年,授先儒张子载二十八世孙守先,主
凤翔庙祀。)邵氏,(康熙四十一年,授先儒邵子雍三十世孙延祀。)俱各一人。
朱氏二人。(顺治十二年,授先儒朱子熹徽派十五世孙煌,奉婺源庙祀。康熙二
十九年,授闽派十八世孙溁,主建安庙祀。)关氏三人。(康熙五十八年,授
关公羽五十七世孙霨,主洛阳庙祀。雍正四年,授五十二世孙居斌,奉解州
庙祀。十三年,授五十二世孙朝泰,主当阳庙祀。)其属於孔氏者,又有太常寺
世袭博士一人;(正七品。顺治九年,以孔允铭暂主圣泽书院祀。康熙二十六年,
授六十七世孙毓琮。)国子监学正一人;(正八品。顺治八年,授六十五世孙允
齐,由衍圣公保举。)尼山书院学录,(正八品。顺治元年,授六十二世孙闻然,
由衍圣公咨送弟侄题补。)洙泗书院学录,(顺治元年,授***世孙尚澄。)
世袭六品官,(由衍圣公拣选族人充补。)各一人;孔、颜、曾、孟四氏教授,
(正七品。学录历俸六年升补。)学录,(由衍圣公咨送孔氏生员题补。后改由
移送抚臣验看,送部具题。)各一人。
衍圣公掌奉至圣阙里庙祀。圣贤后裔翰博各掌奉其先世祀事。圣裔太常博士
掌奉圣泽书院祀。国子监学正掌奉仪封圣庙祀。学录分掌尼山、洙泗两书院祀。
世袭六品官掌分献崇圣祠。四氏教授、学录掌训课四氏生徒。执事官掌祭祀分献,
并司爵帛香祝。司乐掌乐章、乐器。典籍掌书籍及礼生。管勾掌祀田钱穀出入。
百户掌陵庙户籍,典守乐器,祭祀则司涤濯。知印、掌书、书写掌文书印信。奏
差掌赍表笺章疏。随朝伴官掌随从朝觐办事。
顺治元年,复衍圣公及四氏翰博等爵封,命孔允植入觐,班列阁臣上。明年,
改锡三台银印。(十六年改满、汉文三台银印。乾隆十四年,复改清、汉篆文三
台银印。)九年,世祖视学释奠,召衍圣公孔兴燮及四氏博士赴京陪祀观礼,自
后以为常。十三年,依例授光禄大夫。康熙六十一年,定锡荫视正一品,荫一子
五品官,著为例。(旧制,衍圣公锡荫依正二品。)雍正八年,以崇奉祀典,广
置圣庙执事官,各按品级给予章服。乾隆二十一年,改世职知县孔传令为世袭六
品官。(先是曲阜知县为世职,由衍圣公选族人题授。至是改为在外拣选调补。)
五十年,诏:“博士有枉法婪赃革职治罪者,停其承袭。”定例衍圣公归长子袭,
北宗博士次子袭,太常博士三子袭,馀并以嫡子袭。东野氏及圣门各贤裔,由衍
圣公达部上名,馀各报部云。
钦天监管理监事王大臣一人。(特简。)监正,(初制,满员四品。康熙六
年升三品。九年,满、汉并定正五品。)左、右监副,(初制,五品。康熙六年
升四品,九年定正六品。)俱满、汉各一人。其属:主簿厅主簿,(正八品。)
满、汉各一人。时宪科五官正,(从六品。)满、蒙各二人,汉军一人。春官正、
夏官正、中官正、秋官正、冬官正,(并从六品。)汉各一人。司书,(正九品。)
汉一人。博士,(从九品。)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军一人,汉十有六人。天
文科五官灵台郎,(从七品。)满洲二人,蒙古、汉军各一人,汉四人。监候,
(正九品。)汉一人。博士,满洲四人,汉二人。漏刻科挈壶正,(从八品。)
满、蒙各一人,汉二人。司晨,(从九品。)汉军一人,汉七人。笔帖式,满州
十有一人,蒙古四人,汉军二人。天文生,(食九品俸。)满、蒙各十有六人,
汉军八人,汉二十有四人。食粮天文生,汉五十有六人。食粮阴阳生,汉十人。
(并给九品冠带。)助教厅助教一人,教习二人。
监正掌治术数,典历象日月星辰,宿离不贷。岁终奏新历,送礼部颁行。监
副佐之。时宪科掌推天行之度,验岁差以均节气,制时宪书,(以国书、蒙文译
布者,满、蒙五官正司之。推算日月交食、七政相距、冲退留伏、交宫同度,汉
五官正司之。)颁之四方。天文科掌观天象,书云物禨祥;率天文生登观象台,
凡晴雨、风雷、云霓、晕珥、流星、异星,汇录册簿,应奏者送监,密疏上闻。
漏刻科掌调壶漏,测中星,审纬度;祭祀、朝会、营建,诹吉日,辨禁忌。主簿
掌章奏文移,簿籍员数。天文生分隶三科,掌司观候推算。阴阳生隶漏刻科,掌
主谯楼直更,监官以时考其术业而进退之。助教掌分教算学诸生。
初,顺治元年设钦天监,分天文、时宪、漏刻、回回四科,置监正、监副、
五官正、保章正、挈壶正、灵台郎、监候、司晨、司书、博士、主簿等官,并汉
人为之,行文具题隶礼部。是岁仲秋朔日食,以西人汤若望推算密合,(大统、
回回两法时刻俱差。)令修时宪,领监务。十四年,省回回科,改其职隶秋官正,
寻复旧制。十五年,定与礼部分析职掌。康熙二年,仍属礼部。明年,增置天文
科满洲官五人,满员入监自此始。又明年,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
二人,主簿各一人,满、蒙五官正各二人。省回回科博士仍隶秋官正。置汉军秋
官正一人,春、夏、中、秋、冬五官正汉各一人。满洲灵台郎三人,(乾隆四十
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缺。)汉军一人,汉四人。满洲挈壶正二人,(乾隆四十七
年改一人为蒙古员缺。)汉二人。汉监候一人,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十四年
省。)司书二人。(十四年省一人。)汉军司晨一人,汉一人。十四年省。满洲
博士六人,(乾隆四十七年改一人为蒙古员缺。)汉军二人,汉三十有六人。
(寻省十四人,五年复置二人,通旧二十有四人。)并定监官升转不离本署,积
劳止加升衔,著为例。先是新安卫官生杨光先请诛邪教,镌若望职。至是以光先
为监副,寻升监正,仍用回回法。南怀仁具疏讼冤。八年,复罢光先,以南怀仁
充汉监正,更名监修,用西法如初。雍正三年,实授西人戴进贤监正,去监修名。
八年,增置西洋监副一人。乾隆四年,置汉算学助教一人,隶国子监。十年,定
监副以满、汉、西洋分用。(十八年省满、汉各一人,增西洋二人,分左、右。)
四十四年,更命亲王领之。道光六年,仍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
人。时西人高拱宸等或归或没,本监已谙西法,遂止外人入官。光绪三十一年,
改国子监助教始来隶。
太医院 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特简。)院使,(初制正五品。宣统元年
升正四品。)左、右院判,(初制正六品。宣统元年升正五品。)俱汉一人。其
属:御医十有三人,(内兼首领厅事二人。初制正八品。雍正七年升七品,给六
品冠带。宣统元年升正六品。)吏目二十有六人,(内兼首领厅事一人。初制八、
九品各十有三人。宣统元年,改八品为七品,九品为八品。医士二十人,内兼首
领厅事一人,给从九品冠带。)医生三十人。
院使、院判掌考九科之法,帅属供医事。御医、吏目、医士各专一科,曰大
方脉、小方脉、伤寒科、妇人科、疮疡科、针灸科、眼科、咽喉科、正骨科,是
为九科。(初设十一科。后痘疹科归小方脉,咽喉、口齿并为一科。)掌分班侍
直,给事宫中曰宫直,给事外廷曰六直。西苑寿乐房以本院官二人直宿。
顺治元年,置院使,左、右院判各一人,吏目三十人,(十八年省二十人,
康熙九年复故。十四年省十人,雍正元年又复。)豫授吏目十人,(十八年省。
康熙九年复故,三十一年又省。)御医十人,(康熙五十三年省二人。雍正元年
复故,七年增五人。道光二十三年省二人。)医士二十人。(十八年省二十人。
康熙九年复故,十四年省十人。雍正元年增二十人。)凡药材出入隶礼部。十六
年,改归本院。十八年,生药库复隶礼部。康熙三年,定直省岁解药材,并折色
钱粮,由户部收储付库。雍正七年,定八品吏目十人,九品二十人。(后定各十
三人。)乾隆五十八年,命内府大臣领院务。宣统元年,院使张仲元疏请变通旧
制,特崇院使以次各官品秩。初制,入院肄业,考补恩粮,历时甚久,军营、刑
狱医士悉由院简选。光绪末叶,民政部医官,陆军部军医司长,与院使、院判品
秩相等。至是釐定,崇内廷体制也。又定制,院官迁转不离本署。同治间,曾议
吏目食俸六年,升用按察司经历、州判。嗣以与素所治相剌,乃寝。
坛庙官天坛尉,地坛尉,各八人。(五品一人,六品七人。)太庙尉十人。
(四品二人,五品八人。)社稷坛尉五人。(五品一人,***人,并隶太常寺。)
堂子尉八人。(七品二人,八品六人,隶礼部。)俱满员。掌管钥,守卫直宿,
朔望奉芗以行礼。天坛、地坛、朝日坛、夕月坛、先农坛,各祠祭署奉祀、(从
七品。)祀丞,(从八品。)俱各一人。(日、月二坛祀丞后省。)帝王庙祠祭
署无专员。(以汉赞礼郎、司乐内一人委充,并隶乐部。)俱汉员。掌典守神库,
以时巡视,督役氾埽;凡葺治墙宇、树艺林木,并敬供厥事。(四品尉以五品序
升,其下以是为差。唯太庙尉以各坛六品尉及各部院休致郎员间次选授。六品等
尉吏部牒八旗番送除授,奉祀以祀丞序升,祀丞以祝版生番选除授。)
陵寝官三陵总理事务大臣,(盛京将军兼充。光绪三十年改归东三省总督。)
承办事务衙门大臣,(光绪三十一年,改盛京守护大臣置。)各一人。主事,委
署主事,各一人。读祝官八人。赞礼郎十有六人。四品、五品、七品官各一人,
六品官四人,外郎九人。(旧置户部六品官二人。礼部六、七品官,工部四、五、
六品官,各一人。又户、礼、工三部外郎二十人。光绪三十一年,省外郎十有一
人。自读祝以下,并改隶三陵总理事务衙门。)永陵:掌关防官,(四品。)副
关防官兼内管领,(正五品。)副关防官兼尚膳正,(五品。)尚茶副,尚膳副,
副内管领,(并八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福陵、昭陵:掌关防官各一人,
副关防官各二人。(五品。)尚茶正,尚膳正,(并五品。)尚茶副,尚膳副,
内管领,正五品。副内管领,俱各一人。笔帖式各二人。掌守卫三陵。凡班直、
飨献、氾埽,以时分司其事。
东陵:总管大臣一人。(泰宁镇总兵兼内务府大臣简充。)承办事务衙门礼
部主事,笔帖式,各二人。石门衙署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笔帖式,各四人。
昭西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嘉庆十五年调往景陵,仍管昭西陵事务。)员外
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并四品。)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
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郎中一人。
孝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
(正六品。)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
赞礼郎四人。笔帖式二人。工部员外郎一人。孝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
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并正七品。)内管领,副内管
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
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内务府总管,(从五品。)员外郎,主事,尚茶
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
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景陵皇贵
妃园寝:内务府员外郎,尚膳正,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景陵
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领,(七品衔。)各一
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笔帖式二人。裕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
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
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
人。裕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并七品。副内管领,委署副内管
领,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二人。端慧皇太子园寝:内务府内管领,
副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定陵:内
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
笔帖式二人。礼部郎中,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普祥峪定东陵:
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
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菩陀峪定东陵:内务府掌关
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
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定陵妃园寝:内务府副内管领,委署副
内管领,尚茶副,尚膳副,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惠陵:内务
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
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惠陵妃园寝:礼部读祝
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内务府不设官,暂置领催一人,閒散拜唐阿一人。)
西陵:总管大臣,(泰宁镇总兵兼内务府大臣简充。)承办事务衙门主事,
委署主事,各一人。笔帖式四人。易州衙署工部郎中一人,员外郎三人,主事一
人,笔帖式二人。泰陵:内务府总管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
(九品。)尚膳副,(九品。)内管领,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
郎中,员外郎,各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郎中,主
事,各一人。泰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
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
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泰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主事,副
内管领,各一人。礼部主事一人。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工部主事一人。昌
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
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
各二人。赞礼郎,笔帖式,各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昌西陵:内务府掌关防郎
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各一人。笔帖
式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昌陵皇
贵妃园寝:内务府主事,副内管领,各一人。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慕
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主事,尚茶正,尚茶副,尚膳副,内管领,副
内管领,各一人。尚膳正,笔帖式,各二人。礼部郎中一人。员外郎,读祝官,
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员外郎一人。慕东陵:内务府掌关防郎中,员外郎,
主事,尚茶正,尚膳正,内管领,各一人。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笔
帖式,各二人。礼部员外郎,读祝官,各二人。赞礼郎四人。工部主事一人。
(后省。)慕东陵皇贵妃园寝:内务府尚茶副,尚膳副,委署副内管领,各一人。
礼部读祝官二人。赞礼郎三人。(东陵宗室主事,昭西陵宗室员外郎,泰陵宗室
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馀并满洲员缺。)
总管大臣掌督帅官兵巡防游徼,以翊卫陵寝。内务府官掌奉祭祀奠享之礼,
司扫除开阖。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品物,以序祀事。工部官掌修
葺缮治,凡祭祀供厥楮币。顺治十三年,置福陵、昭陵掌关防等官。康熙二年,
复置各陵寝内府、礼部、工部司官。光绪三十一年,改盛京户、礼、工三部陵寝
官隶总理三陵事务衙门。宣统三年,陵寝郎、员、主各缺并改归内务府,带礼部、
工部衔如故。
僧录司正印,副印,各一人。(□品。)左、右善世,(正六品。)阐教,
(从六品。)讲经,(正八品。)觉义,(从八品。)俱二人。道录司一人。
(□品。)左、右正一,(正六品。)演法,(从六品。)至灵,(正八品。)
至义,(从八品。)俱二人。分设各城僧、道协理各一人。(僧官兼善世等衔,
道官兼正一等衔,给予部劄。协理给予司劄。)龙虎山正一真人。(正三品。)
提点,提举,法箓局提举,(由太清宫法官充补。)各一人。副理二人。赞教四
人。知事十有八人。(自提点以下,并由正一真人保举,报部给劄。)
初,天聪六年,定各庙僧、道以僧录司、道录司综之。凡谙经义、守清规者,
给予度牒。顺治二年,停度牒纳银例。八年,授张应京正一嗣教大真人,掌道教。
康熙十三年,定僧录司、道录司员缺,及以次递补法。十六年,诏令僧录司、道
录司稽察设教聚会,严定处分。雍正九年,嘉法官娄近垣忠诚,授四品提点,寻
封妙正真人。十年,定提点以次员缺。乾隆元年,酌复度牒,并授正一真人光禄
大夫,妙正真人通议大夫。五年,正一真人诣京祝万寿,鸿胪寺卿梅瑴成疏言:
“道流卑贱,不宜滥厕朝班。”於是停朝觐筵宴例。十七年,改正一真人为正五
品,不许援例请封。三十一年,以法官品秩较崇,复升正一真人正三品。三十九
年,真人府监纪司张克诚留京,置协理提点二人。四十二年,授克诚提点,兼京
畿道录司,省协理。
◎职官三(外官)
顺天府 奉天府 总督巡抚 学政 布政使 按察使 盐运使 道 府 州
县 儒学 巡检 驿丞 库仓税课河泊各大使徬官 医学 阴阳学 僧纲司道纪
司
顺天府兼管府尹事大臣,(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尹,(正三品。)
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其属:治中,(正五品。)通判,(正六品。)经
历司经历,(从七品。)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并从九品。)俱各一人,
并汉员。儒学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
厅,(正五品。)二十州、县,(正七品。)各一人。在京者大兴、宛平二县知
县各一人,(正六品。)县丞(正七品。)四人,(大兴一人,宛平三人。)巡
检(从九品。)七人,(大兴三人,宛平四人。)典史,闸官,崇文门副使,
(俱未入流。副使后隶监督。)各一人。
尹掌清肃邦畿,布治四路,帅京县颁政令条教。岁立春,迎春东郊。天子耕
耤,具耒耜丝鞭,奉青箱播种,礼毕,率庶人终亩。田赋出纳,以时勾稽,上其
要於户部。治乡饮典礼。乡试充监临官。丞掌学校政令,乡试充提调官。治中掌
贰府事,纪纲众务,兼乡会试场务。通判掌主牙税,平禁争伪。经历、照磨掌出
纳文书。司狱掌罪囚籍录。儒学掌京畿黉序,文武生月课其艺射,不帅教者戒饬
之,三岁报优劣於学政。大兴、宛平二县各掌其县之政令,与五城兵马司分壤而
治,品秩服章视外县加一等。
初,世祖奠鼎燕京,建顺天府,置尹一人,丞一人,兼提督学政衔。(乾隆
五十八年停。别置学政。丞止申送童生。)治中三人,通判三人,(顺治六年留
管粮一人。省马政、军匠各一人。)经历、照磨、司狱,各一人,推官、知事、
(并从六品,)检校、(从九品。以上三员俱康熙六年省。)递运所大使、(康
熙三十八年省。)库大使、(康熙三十九年省。)张家湾宣课司大使,(康熙四
十年省。以上三员俱未入流。)各一人。儒学汉教授一人,训导六人。(顺治二
年省四人。康熙四年俱省,五年复置一人。)京卫武学汉教授一人,训导二人。
(顺治二年省。康熙十五年复置一人。)辖大兴、宛平二县,知县各一人,县丞
各一人,(雍正四年增宛平管河一人。嘉庆十三年复增宛平管河一人。)巡检七
人,主簿、(顺治三年省。)典史、闸官,(详内务府。)各一人。顺治六年,
省治中二人。康熙十五年,始以昌平等十九州、县来隶。二十七年,置东、西、
南、北四路同知。雍正元年,特简大臣领府事,号兼尹。三年,改京卫武学为府
武学。明年,省武学教授、训导官;增府儒学教授、训导,满洲各一人。乾隆八
年,定为二十四州、县隶府。嘉庆十八年,定所属官吏归尹考察。光绪元年,省
治中。(别设驿巡道。)宣统二年,罢兼尹。
奉天府兼管府事大臣一人。(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将军兼管。)尹,
满洲一人;丞,汉一人。其属: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
司狱,府学教授,各一人。所辖海防同知,军粮同知,各一人。承德县知县,典
史,各一人。
尹掌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丞掌主学校,兼稽宗室、觉
罗官学、义学。治中以次各官所掌视顺天府。
初建盛京,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置尹一人,经历、
教授、训导,(康熙三年省。)各一人。康熙二年,置丞一人;治中、通判、推
官,(六年省。)各一人。设承德县附郭,置知县、典史,各一人。巨流河巡检
一人。(乾隆四十二年省。)七年,增府司狱一人。二十八年,定府丞主奉天考
试事。乾隆二十七年,诏府尹受将军节度。明年,增兴京理事厅通判一人。(光
绪二年省。)三十年,始以侍郎为兼尹,著为令。光绪二年,省治中,别设驿巡
道。改命将军兼管;加兼尹总督衔,府尹二品衔,以兵部侍郎、右副都御史行巡
抚事。三十一年,改行省,罢尹丞,置知府。宣统元年,省教佐各官。越明年,
省承德县。
总督(从一品。)掌釐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标下有副
将、参将等官。巡抚(从二品。)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
考覈群吏,会总督以诏废置。标下有参将、游击等官。其三年大比充监临官,武
科充主试官,督、抚同。
初沿明制,督、抚系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衔,无定员。顺治
十年,谕会推督、抚,不拘品秩,择贤能者具题。康熙元年,停巡抚提督军务加
工部衔。(不置总督省分,兼辖副将以下等官。)十二年复故,并设抚标左、右
二营。三十一年,定总督加衔制。(由各部左、右侍郎授者,改兵部左、右侍郎;
由巡抚授者,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乾隆十三年,定大学士兼管总
督者仍带原衔。明年,改授右都御史衔,其兵部尚书衔由吏部疏请定夺。嘉庆十
四年,定以二品顶戴授者兼兵部侍郎衔,俟升品秩再加尚书衔。光绪三十二年,
更名陆军部尚书衔。宣统二年停。)七年,定山陕督、抚专用满员。雍正元年,
定巡抚加衔制。(由侍郎授者,改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衔;由学士、副都御
史及卿员、布政使等官授者,俱为右副都御史;由左佥都御史或四品京堂、按察
使等官授者,俱为右佥都御史。乾隆十四年,定巡抚不由侍郎授者,俱兼右副都
御史;其兵部侍郎衔,疏请如总督。光绪三十二年,更名陆军部侍郎衔。宣统二
年停。)时西安有同署巡抚者,山东、山西并有协办巡抚之目,非制也。是岁,
谕山陕督、抚参用蒙古、汉军、汉人,纂为令甲。乾隆十八年,以漕运、河道总
督无地方责,授衔视巡抚。(嘉庆十二年,定由尚书授者,应否兼兵部尚书衔,
疏请如总督。)光绪二十四年,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衔,寻罢。三十二年,
定辟除掾属、分曹治事制。(条为十科:曰交涉、曰吏、曰民、曰度支、曰礼、
曰学、曰军政、曰法、曰农工商、曰邮传,各置参事、秘书,是为幕职。)宣统
二年,充会办盐政大臣兼职,寻亦罢。
初,河南、山东、山西等省专置巡抚,无统辖营伍权,以提督为兼衔。直隶、
四川、甘肃等省专置总督,吏治归其考覈,以巡抚为兼衔。而巡抚例受总督节度,
浸至同城巡抚仅守虚名。即分省者,军政民事亦听总督主裁。文宗莅政,命浙江、
安徽、江西、陕西、湖南、广西、贵州各巡抚节制镇、协武职;总督兼辖省分,
由巡抚署考会题,校阅防剿,定为专责,职权渐崇。光绪季年,裁同城巡抚,其
分省者,权几与总督埒,所谓兼辖,奉行文书已耳。宣统间,军政、盐政厚集中
央,督、抚权削矣。
总督东三省等处地方兼管三省将军、奉天巡抚事一人。康熙元年置将军。
(详武职。)光绪二年,兼管兵、刑二部及府尹,以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
衔行总督事。三十二年,建行省,改将军曰总督,授为钦差大臣,随时分驻三省
行台。宣统二年,兼奉天巡抚事。(初建行省,置巡抚一人,至是省。)
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一人。顺治五年,
置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十五年,改为直隶巡抚。十七年,徙真定。
明年,复置总督於大名。康熙三年,仍为三省总督。八年省,移巡抚还驻保定。
五十四年,加巡抚以总督衔,不为例。雍正元年,诏嘉李维钧勤慎,特授总督,
自是为永制。四年,以礼部右侍郎协理总督,不为常目。乾隆十四年,令兼河道。
二十八年,诏依四川例,兼管巡抚事。咸丰三年,兼管长芦盐政。同治九年,加
三口通商事务,授为北洋通商大臣,驻天津。冬令封河,还驻保定。(初置有宣
大总督,顺天、保定、宣府三巡抚。顺治八年省宣府巡抚,以宣大总督兼其事。
十三年省宣大总督,令顺天巡抚兼之。十八年省顺天巡抚,归保定巡抚兼管。后
亦省。)
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操江、统辖南河事务一人。顺治二年,
以内阁大学士洪承畴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寻改应天府为江宁,罢南直隶省
府尹。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江宁。九年,徙南昌,时号江西总督;
已,复驻江宁。十八年,江南、江西分置总督。康熙元年,加江南总督操江事务。
(初置凤庐巡抚,驻淮安,以操江管巡抚事领之。六年省归漕督。至是始来隶。)
四年,复并为一。十三年,复分置。二十一年仍合。寻定名两江总督。雍正元年,
以综治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道光十一年,
兼两淮盐政。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与北洋遥峙焉。
总督陕甘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茶马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
置陕西总督,驻固原,兼辖四川。十四年,徙汉中。康熙三年,更名山陕总督,
兼辖山西,还驻西安。十四年,改为陕甘总督。(时山西别置总督。)十九年,
仍改陕甘为山陕,(省山西总督入之。)辖四川如故。雍正元年,以综治陕西、
甘肃、四川三省,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三年,授兵部尚书岳锺琪为
总督。先是定为满缺,参用汉人自此始。九年,谕仍专辖陕、甘。十四年,复辖
四川,更名川陕甘总督。乾隆十三年,西陲用兵,仍置陕西总督。十九年,省甘
肃巡抚,移陕甘总督驻兰州,兼甘肃巡抚事。二十四年,别置甘肃总督,兼辖陕
西,驻肃州;移川陕总督驻四川。寻复定名陕甘总督,还驻兰州,仍兼巡抚事。
光绪八年,新疆建行省,复兼辖之。
总督闽浙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二年,置福建总督,
驻福州,兼辖浙江。五年,更名浙闽总督,徙衢州,兼辖福建。十五年,两省分
置总督,福建总督驻漳州,浙江总督驻温州。康熙十一年,移福建总督驻福州。
明年,省浙江总督。二十六年,改福建总督为福建浙江总督。雍正五年,特授李
卫总督浙江,整饬军政吏治,并兼巡抚事;郝玉麟以浙闽总督专辖福建。十二年,
复省浙江总督,仍合为一。乾隆元年,诏依李卫例,特授嵇曾筠为浙江总督,郝
玉麟仍专辖福建。三年,嵇曾筠入阁,郝玉麟仍总督闽、浙如故。闽、浙或分或
合,至是始为永制。光绪十一年,省福建巡抚,并兼巡抚事。
总督湖北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湖广
总督,驻武昌。康熙七年省,九年复置。十九年,改川湖总督复为湖广总督,还
驻武昌。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总督。光绪三十年,兼湖北巡抚事。
总督四川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四川巡抚,
驻成都,不置总督。十年,以川省兵马钱粮皆从陕西调发,诏陕西总督孟乔芳兼
督四川。十四年,停陕督兼辖,专置四川总督,驻重庆。康熙七年,更名川湖总
督,徙荆州。九年,还驻重庆。十三年,四川省会别置总督一人。十九年,省隶
陕甘总督,其川湖总督省归湖广总督兼理。雍正九年复置,驻成都。十三年又省。
乾隆十三年,以金川用兵,始定为专缺,兼管巡抚事。二十四年,兼辖陕西,寻
停兼辖。宣统元年,以将军所辖松潘、建昌二镇,阜和协所属各营,建昌、松茂
二道府、厅、州、县、改隶之。
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元年,置广东总督,
驻广州,兼辖广西。十二年,徙梧州。康熙二年,别置广西总督,移广东总督驻
廉州。三年,复并为一,驻肇庆。雍正元年,复分置。明年仍合。七年,以苗患,
令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十二年,仍隶广东。光绪三十一年,兼广东巡抚事。
总督云贵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一人。顺治十六年,置经略,
寻改总督,两省互驻。康熙元年,分置云南总督,驻曲靖;贵州总督,驻安顺。
三年,复并为一,徙贵阳。十二年,仍分置,寻复故。二十六年,徙云南府。雍
正十年,上嘉鄂尔泰才,以云贵总督兼制广西,给三省总督印。十二年,仍辖两
省,以经略苗疆,授张广泗为贵州总督兼巡抚事,尹继善为云南总督,专辖云南。
十二年复故。光绪三十一年,兼云南巡抚事。.
督漕运一人。掌治漕輓,以时稽覈催趱,综其政令。标下官同总督。顺
治元年,遣御史巡漕,寻置总督,驻淮安。四年,以满洲侍郎一人襄治漕务。
(八年省。十三年复置,十八年又省。)六年,兼凤庐巡抚事。十六年,停兼职。
康熙二十一年,定粮艘过淮,总漕随运述职。咸丰十年,令节制江北镇、道各官。
光绪三十年,以淮、徐盗警,改置巡抚。明年省。
河道总督,江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直隶河道以总督兼理。掌治河渠,以
时疏濬堤防,综其政令。营制视漕督。顺治元年,置总河,驻济宁。康熙十六年,
移驻清江浦。二十七年,还驻济宁,令协理侍郎开音布等驻其地。三十一年,总
河并驻之。三十九年,省协理。四十四年,兼理山东河道。雍正二年,置副总河,
驻武陟,专理北河。七年,改总河为总督江南河道,驻清江浦,副总河为总督河
南山东河道,驻济宁,分管南北两河。八年,增置直隶正、副总河,为河道水利
总督,驻天津。自是北河、南河、东河为三督。九年,置北河副总河,驻固安,
并置东河副总河,移南河副总河驻徐州。十二年,移东河总督驻兖州。乾隆二年,
省副总河。厥后省置无恒。十四年,省直隶河道总督。咸丰八年,省南河河道总
督。光绪二十四年,省东河河道总督,寻复置。二十八年又省,河务无专官矣。
巡抚江苏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江南巡抚,驻苏
州,辖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十八年,江南分省,更名江苏巡抚。
巡抚安徽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操江
兼巡抚安徽徽、宁、池、太、广,驻安庆。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营改隶
总督,始置安徽巡抚。嘉庆八年,以距寿春镇窎远,加提督衔。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营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济宁。
(时海防巡抚驻登州,九年省。)康熙四十四年,管理山东河道。五十三年,兼
临清关务。乾隆八年,依山西、河南例,加提督衔。
巡抚山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巡抚,驻太原,提
督雁门等关。雍正十二年,管理提督事务,通省武弁受节度。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理河道、屯田一人。顺治元年置,驻
开封。康熙十七年,定管理河南岁修工程。雍正四年,加总督衔,不为例。寻省。
十三年复置。乾隆五年,以盗警,加提督衔。
巡抚陕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西
安,定为满缺。雍正九年,以兵部尚书史贻直署巡抚,参用汉人自此始。
巡抚新疆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甘肃巡抚,驻甘
州卫。(雍正二年改卫为府。)五年,徙兰州。康熙元年,移驻凉州卫。(后亦
改府。)五年,还驻兰州,寻改驻巩昌。十九年,仍回兰州。四十四年,兼管茶
马事。乾隆十九年省,移陕甘总督来驻,兼巡抚事。光绪十年,新疆建行省,置
甘肃新疆巡抚,驻乌鲁木齐。(初置有延绥巡抚、宁夏巡抚各一人,康熙间俱省。)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水陆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
驻杭州。雍正五年,改总督。十三年,仍为巡抚,兼总督衔。乾隆元年,复置总
督。三年复故。
巡抚江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南
昌,辖十一府。康熙三年,兼辖南安、赣州。(初置南赣巡抚,至是省入。)乾
隆十四年,加提督衔。
巡抚湖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节制各镇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偏沅
巡抚,驻偏桥镇。(同时置抚治郧阳都御史,驻沅州,以控湘、蜀、豫、晋之交,
十八年省。康熙十五年,以盗警复置。十九年又省。)康熙三年,湖南分省,移
驻长沙。雍正二年,更名湖南巡抚,令节制各镇。
巡抚湖北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湖广巡抚,驻武
昌。康熙三年,更名湖北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二年又省。
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广州。雍正二
年,兼太平关务。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一年,以广西军务平,又省。
巡抚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元年置,
驻桂林。六年,省凤阳巡抚标兵来隶。雍正九年,令节制通省兵马。
巡抚云南等处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驻云南府。雍正四年,
命江苏布政使鄂尔泰为巡抚,兼总督事。十年,升总督,兼巡抚事。张广泗继之,
亦兼巡抚。乾隆十二年,始授图尔炳阿为巡抚。光绪二十四年省,寻复置。三十
年又省。
巡抚贵州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加节制通省兵马衔一人。顺治十五年
置。十八年,停提督军务。乾隆十二年,以苗患复之。明年,加爱必达节制通省
兵马衔。十八年,著为例。
巡抚台湾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饟一人。顺治元年,置福建巡抚,驻福
州。光绪元年,移驻台北。十一年,台湾建行省,改福建巡抚为台湾巡抚,兼学
政事,其福建巡抚事归闽浙总督兼管。二十一年,弃台湾,省巡抚。
提督学政,省各一人。(以侍郎、京堂、翰、詹、科、道、部属等官进士出
身人员内简用。各带原衔品级。)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巡历所至,察师儒
优劣,生员勤惰,升其贤者能者,斥其不帅教者。凡有兴革,会督、抚行之。
初,各省并置督学道,系按察使佥事衔,(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补用。)惟
直隶差督学御史一人,(后称顺天学政。顺治十年改用翰林编、检、中、赞、讲、
读并差。乾隆以来多用卿贰。)江南、江北二人,(顺治十年改用翰林官,明年
仍用佥事。康熙元年省并为一,二十四年复用翰林官。雍正三年,析置江苏、安
徽各一人。)称学院。顺治七年,定学道考选部属制。(由内阁与吏、礼二部会
考选,礼部二人,户、兵、刑、工各一人。十六年停。)十五年,省宣大学政归
山西学道兼理。康熙元年,并湖北、湖南提学道为一,更名湖广提学道。(雍正
二年复分置。)明年,命奉天府丞主考试事,省陕西临巩学政改归西安学道兼理。
二十三年,停督学论俸补授例,并定浙江改用翰林官,依顺天、江南北例称学院,
其各省由部属、道、府任者,仍为学道。三十九年,定翰林与部属并差。雍正四
年,各省督学并更名学院,凡部属任者,俱加编修、检讨衔,自是提学无道衔矣。
明年,命巡察御史兼理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台湾道兼理。光绪十二年,巡
抚兼学政事。)七年,改广东学政为广韶学政,增置肇高学政一人。乾隆十六年,
复并为一。光绪二年,增置甘肃学政一人。(先是甘肃岁、科试由陕西学政兼理,
至是始置。)三十一年,省奉天府丞,增置东三省学政一人。是岁罢科举,兴学
校,改学政为提学使。(详新官制。初置,有提督满洲、蒙古繙译学政,以满
洲侍读、侍讲充。雍正元年省。)
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从二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
品。)都事,(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从八品。)理问所理问,(从六品。)
库大使,(正八品。)仓大使,(从九品。)各一人。布政使掌宣化承流,帅府、
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
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
政务,会督、抚议行。经历、都事掌出纳文移。照磨掌照刷案卷。理问掌推勘刑
名。库大使掌库藏籍帐。仓大使掌稽仓庾。
初,直隶不置布政使,置口北道一人司度支,兼山西布政使衔。(雍正二年,
改从直隶布政使衔。)各省置左、右布政使一人,(贵州事简,不置右布政使。)
左、右参政、参议,因事酌置。守道并兼参政、参议衔。所属经历,(江宁、苏
州、湖南、甘肃不置。)都事,(福建、河南各一人。)照磨,(浙江、福建、
湖北、山西、四川、甘肃各一人。)检校,(正九品。雍正二年省。)理问,副
理问,(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省。)库大使,仓大使,宝源局大使,(正九品。
康熙三十八年省。)因时因地,省置无恒。顺治三年,罢南直隶旧设部院遣侍郎,
满、汉各一人,驻江宁治事,至是省,定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八年,江南
分省,右布政使徙苏州,左仍驻江宁。康熙二年,陕西分省,右布政使徙巩昌,
分治甘肃。明年,湖广分省,右布政使徙长沙,分治湖南。六年,改江南右布政
使为江苏布政使,左为安徽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为西安布政使,右为巩昌布政
使;湖广左布政使为湖北布政使,右为湖南布政使。并定山东、山西、河南、江
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
一人,陕西二人,罢左、右系衔,名曰守道。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
缺。(雍正元年,授胡期恒陕西布政使。明年,授高成龄山西布政使。又明年,
授孔毓璞甘肃布政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置直隶守道一人,综司度支;
改西安布政使为陕西布政使;徙巩昌布政使驻兰州,为甘肃布政使。雍正二年,
改直隶守道为布政使。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守道兼布政使、参政、参议衔。二十
五年,以江宁钱穀务剧,增置布政使一人,析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
隶之;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布政使;其安徽布政使回治安庆。光绪
十年,新疆建行省,增置甘肃新疆一人,驻乌鲁木齐。十三年,台湾建行省,增
置福建台湾一人,驻台北。(二十一年弃台湾,乃省。)三十年,命江宁布政使
兼理江淮布政使事,寻罢。宣统二年,各省设财政公所,(或名度支公所。)分
曹治事,以布政使要其成,间省经历等官。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省各一人。(正三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七
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所照磨,(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
各一人。按察使掌振扬风纪,澄清吏治。所至录囚徒,勘辞状,大者会藩司议,
以听於部、院。兼领阖省驿传。三年大比充监试官,大计充考察官,秋审充主稿
官。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掌检察系囚。经历、照磨所司视藩署。
初,直隶不置按察使,置大名巡道兼河南按察使衔,通永天津巡道兼山东按
察使衔,霸昌井陉巡道兼山西按察使衔。雍正二年改直隶按察使衔。各省置按察
使一人。副使、佥事,因事酌置。巡道并兼副使、佥事衔。所属经历、(安徽、
湖南、甘肃、贵州不置。)知事,(江西、福建、山西、广东、广西各一人。)
照磨,(安徽、福建、浙江、湖南、甘肃、贵州各一人。)检校、(康熙六年定
江西、福建、山西、陕西各一人。三十九年省。)司狱,因时因地,省置无恒。
顺治三年,增置江宁按察使一人。康熙三年,增置江北按察使,驻泗州;湖广按
察使,驻长沙;甘肃按察使,驻巩昌。六年,定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陕西、
甘肃、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各一人,名曰巡道,徙安徽按察使驻安庆。七年,定山西、陕西、甘肃为满洲缺。
(雍正元年,授高成龄山西按察使。二年,授费金吾陕西按察使,张适甘肃按察
使。参用汉人自此始。)八年,增置直隶巡道一人,综司刑名。徙甘肃按察使驻
兰州。雍正二年,改直隶巡道为按察使。八年,江苏按察使徙苏州。(江苏隶此。)
乾隆十八年,停各省巡道兼按察使副使、佥事衔。咸丰三年,加安徽徽宁池太广
道按察使衔。(后改皖南道。)同治五年,加奉天奉锦山海道按察使衔。(后改
锦新营口道。)光绪十三年,福建台湾道、甘肃新疆道并加按察使衔。三十年,
加江苏淮扬海道按察使衔。(福建台湾道后省,馀并改提法使衔。)宣统三年,
更名提法使,间省经历等官。
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
四川各一人。盐法道,江南、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山西、陕西、四
川、广西、云南各一人,甘肃二人。兼分守地方者二,分巡地方者六。(详道员。)
运同,(从四品。)长芦、山东、广东分司各一人。运副,(从五品。)两浙分
司一人。监掣同知,(正五品。)山西、河东、两淮、淮南、淮北各一人。盐课
提举司提举,(从五品。)云南三人,分司石膏、黑盐、白盐三井。运判,(从
六品。)直隶蓟永分司、两淮海州通州泰州分司、两浙嘉松分司各一人。盐课司
大使,(正八品。)直隶、(场凡八:曰越支、曰岩镇、曰芦台、曰丰财、曰石
碑、曰归化、曰济民、曰海丰。)山东(场凡八:曰王家冈、曰永阜、曰永利、
曰富国、曰涛雒、曰石河、曰官台、曰西繇。)各八人,山西三人,(曰东场、
曰西场、曰中场。)两淮二十有三人,(曰板浦、曰临兴、曰中正、曰金沙、曰
吕四、曰馀西、曰掘港、曰丰利、曰石港、曰角斜、曰拼茶、曰庙湾、曰刘庄、
曰新兴、曰伍佑、曰富安、曰安丰、曰梁垛、曰河垛、曰草偃、曰丁溪、曰东台,
场各一人。)福建十有六人,(内西河、浦下验掣大使各一人。其场曰福清、曰
诏安、曰莆田、曰下里、曰浯州、曰福兴、曰浔美、曰石马、曰惠安、曰祥丰、
曰莲河。又有江阴西场、漳浦南场、前江团场。)两浙三十有二人,(内崇明巡
盐大使一人。其场曰仁和、曰三江、曰钱清、曰曹娥、曰穿山、曰石堰、曰鸣鹤、
曰清泉、曰大嵩、曰双穗、曰长林、曰长亭、曰黄岩、曰下沙、曰下沙头、曰杜
渎、曰西路、曰许村、曰海沙、曰鲍郎、曰芦沥、曰横浦、曰袁浦、曰永嘉、曰
青村、曰浦东、曰龙头、曰玉泉、曰黄湾、曰东江、曰金山。四川五人,曰青
隄渡、曰庸家渡、曰牛华溪、曰云阳、曰大宁,场各一人。)广东十有二人,
(曰白石、曰博茂、曰大洲、曰招收、曰淡水、曰小靖、曰石桥、曰茂晖、曰隆
井、曰东界、曰<土敢>白、曰电茂,场各一人。)云南七人。(曰黑盐井、曰白盐
井、曰石膏井、曰阿陋井、曰按板井、曰大井、曰丽江井,场各一人。)盐引批
验所大使,(正八品。)直隶、(分驻小直沽、长芦。)山东、(分驻雒口、蒲
台。)两淮(分驻仪徵、淮安。)各二人,四川三人,(重庆、嘉定府经历各兼
一人。遂宁县丞兼一人。)两浙四人,(杭州、绍兴、松江、嘉兴各一人。)广
东一人。(驻西汇关。)库大使,(从八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
(隶盐运使。)山西、福建、四川、云南(隶盐法道。)各一人。经历,(从七
品。)长芦、两淮、两浙、山东、广东、(隶盐运使。)山西(隶盐法道。)各
一人。知事,(从八品。)两淮、广东各一人。巡检,(从九品。)长芦一人,
(驻张家湾。)两淮、(分驻白塔河、乌沙河。)山西(分盐池驻长乐。)各二
人。
运使掌督察场民生计,商民行息,水陆輓运,计道里,时往来,平贵贱,
以听於盐政。(长芦、两淮各一人。其福建、四川、广东,总督兼之。两浙、山
西、云南,巡抚兼之。沿革详下。)盐法道亦如之。运同,运副,运判,掌分司
产盐处所,辅运使、盐道以治其事。同知掌掣盐政令。提举治事如分司。场大使
掌治盐场、池、井,分辖於运同、运判,统辖於运使或盐法道。
初差御史巡视盐课,长芦、(咸丰十年省归直隶总督兼理。)河东、(雍正
二年省归川陕总督兼理,明年复故。乾隆四十三年省归山西巡抚兼理。嘉庆十二
年改隶河东道。)两淮、(道光十一年省归两江总督兼理。)两浙(雍正三年省
归浙江巡抚兼理。乾隆五十八年改织造为盐政。嘉庆二十五年仍归巡抚。)各一
人。(十年停差巡盐御史,十二年复故。康熙六年,定各部郎员并差满、汉各一
人。八年仍改御史。十年定差一人。十一年俱归各省巡抚兼理。十二年复差。后
兼差内府员司。并称盐政。)置都转盐运使,长芦、山东、河东、(乾隆五十七
年省。)两淮、两浙、(康熙四十九年改驿盐道。乾隆五十八年复故。)福建、
(雍正四年改驿盐道,十二年更名盐法。)两广(寻改驿盐道。康熙三十二年复
故。)各一人,云南盐法道一人。其各省行销事务,并守巡道兼之。运同,长芦、
山东、(俱康熙十六年省,明年复置。)两淮、(康熙六十年省。)两浙(康熙
十六年省。明年复置。四十三年又省。)河东、(康熙十六年省。雍正二年复置。
乾隆五十七年又省。)两浙(康熙十六年省。三十二年复置。)各一人,副使各
一人。(顺治十三年省两淮一人。康熙十六年俱省。明年复置两浙一人。)运判,
两淮四人,(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长芦、(康熙十七年省。乾隆四十六年复
置。)山东、河东、(俱雍正二年省。嘉庆十二年复置。十七年又省。)两浙各
一人。提举,广东一人,(康熙五年省巿舶提举七人,归盐提举兼理。三十二年
省。)云南三人。吏目,(从九品。)广东、(康熙三十二年省。)云南(雍正
十年省。)各一人。经历,知事,并所辖各场盐课司,盐引批验所,库仓大使,
巡检,省置无恒。顺治三年,置江南驿盐道一人。(十三年省。康熙十三年置二
人,分驻江宁、安庆。二十一年省安庆一人。)七年,置湖北驿盐道一人。(改屯
田水利、驿传二道置。康熙七年省,十三年复置。五十八年又省。雍正元年复置。
乾隆四十四年改分守武昌盐法道。)明年,置甘肃庆阳盐课同知一人。(寻省。)
康熙四年,以广西桂平梧郁道兼盐法。明年,置江西驿盐道一人。十七年,置福
建运同一人。(四十三年省。)三十年,差巡盐御史,两广、(三十二年停。五
十七年差广东一人。五十九年改归两广总督兼理。)福建(雍正元年改隶闽浙总
督。十二年改归盐法道。)各一人。雍正四年,置山西盐捕同知一人。(嘉庆十
二年省。)明年,置四川驿盐道一人。(先是归粮道兼理。二十五年专司盐茶。)
十一年,置江苏盐务巡道,(乾隆六年省。)两广运判,(乾隆七年省。)各一
人。十二年,改陕西驿传道为驿盐,专司盐法。(乾隆五十九年改置分巡凤邠道。)
并置湖南驿盐道一人。(兼辖常、宝。)十三年,改河南开归道为分守粮驿盐道。
(先是归大梁道兼理。)乾隆元年,置广西梧州运同一人。(七年省。)二十四
年,定淮南、淮北监掣同知二人。(拣员兼摄。明年定为额缺。)嘉庆十一年,
定陕西凤邠道、(宣统元年省归巡警道兼理。)甘肃宁夏道兼盐法。明年,复设
山西盐署,以河东道兼盐法,置监掣同知一人。宣统二年,增置奉天运使一人,
复改四川盐茶道为运使。明年,改各省运使为盐务正监督,(增福建、云南、山
东、河东各一人。)省盐法道,改置副监督,(定淮南、江岸、皖岸、西岸、鄂
岸、湘岸、淮北、四川、滇黔边计、济楚、广西、甘肃,各一人。)统辖於盐政
大臣。
道员(正四品。)粮道。(江南、苏松、江安、浙江、云南各一人。其山东、
湖北、湖南、广东、贵州,俱光绪、宣统间省。江西兼巡南抚建、福建兼巡福宁、
陕西兼守乾鄜,并省。)河道。(直隶永定河道驻固安。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
道,俱光绪季年省。各道兼河务者详后。)海关道。(津海关道驻天津。兼关务
者详后。)巡警道。劝业道。(省各一人,均驻省。详新官制。)分守道:山东
济东泰武临道,(兼驿传、水利,驻省。)山西雁平道,(驻代州。宣统元年省。)
冀宁道,(兼水利,驻省。宣统二年省。)湖北武昌道,广西桂平梧道;(俱盐
法道兼,驻省。)其带兵备者,黑龙江兴东道,(兼营务、垦务、木植、矿产,
驻内兴安岭。)山西河东道,(盐法道兼,驻运城。)陕西潼商道,(驻省城。)
福建兴泉永道,(兼海政、驿传,驻厦门。)湖北安襄郧荆道,(兼水利,驻襄
阳。)湖南衡永郴桂道;(兼驿传,驻衡州。)整饬兵备道,直隶口北道,(驻
宣化,定为满缺。后参用汉人。)甘肃甘凉道。(驻凉州。)分巡道:直隶清河
道,(兼河务,驻省。)霸昌道,(驻昌平。光绪三十年省。)河南河陕汝道,
(兼水利、驿传,驻陕州。)福建延建邵道,(驻延平。)浙江金衢严道,(兼
水利,驻衢州。)湖南岳常澧道,(兼驿传、商埠、关务,驻澧州。)四川川南
道,(驻泸州。)广东广肇罗道,(兼水利,驻肇庆。)云南临安开广道;(兼
关务,驻蒙自。)其带兵备者,奉天洮昌道,(兼蒙旗事,驻辽源州。)临长海
道,(驻临江。)锦新营口道,(兼关务,驻营口。)兴凤道,(驻安东。)吉
林东南路道,(兼关务,驻珲城。)东北路道。(兼关务,驻三姓。)西路道,
(专司交涉,驻长春。)黑龙江呼伦道,(驻呼伦。)瑷珲道,(驻瑷珲。以上
五员并加参领衔。)直隶通永道,(兼河务、海防、屯田,驻通州。)天津道,
(兼河务,见前。)大顺广道,(兼河道、水利,驻大名。)苏州道,(粮道兼,
并司水利,见前。)苏松太仓道,(兼水利、渔业、关务,驻上海。)常镇通海
道,(兼河道、关务,驻镇江。)淮扬海道,(兼盐法、漕务、海防,加提法使
衔,驻淮安。)徐州道,(兼河务,驻宿迁。)安徽安庐滁和道,(驻省城。光
绪三十三年省。)皖南道,(省宁太池广道改置,兼关务,加提法使衔,驻芜湖。)
皖北道,(省凤颍六泗道改置,驻凤阳。)山东兖沂曹济道,(兼驿传、河务、
水利,驻兖州。)山西归绥道,(兼关务、驿传及蒙旗事,驻绥远。初定为满缺,
后参用汉人。)河南开归陈许郑道,(兼河务,驻省。)河北道,(兼河务、水
利,驻武陟。)南汝光道,(兼水利,驻信阳州。)陕西陕安道,(兼水利,驻
汉中。)凤邠道,(盐法道兼。宣统元年省。)甘肃平庆泾固化道,(盐法道兼,
驻平凉。)兰州道,(兼屯田、茶马,驻省城。宣统二年省。)阿克苏道,(兼
水利、屯政,抚驭蒙部,稽查卡伦,驻本城。)喀什噶尔道,(兼水利、屯垦、
通商,抚驭布鲁特,稽查卡伦,驻本城。)福建汀漳龙道,(驻漳州。)台湾道,
(光绪二十一年弃台湾,省。)浙江杭嘉湖道,(兼海防,驻嘉兴。)宁绍台道,
(兼水利、海防,驻宁波。)温处道,(兼水利、海防,驻温州。)江西瑞南临
道,(盐法道兼,驻萍乡。)抚建广饶九南道,(兼关务、水利、窑务,驻九江。)
吉南赣宁道,(兼关务、水利、驿传,驻赣州。)湖北汉黄德道,(兼水利,驻
汉口。)上荆南道,(兼关务、水利,驻沙巿。)施鹤道,(兼辖文武,驻施南。)
湖南辰沅永靖道,(兼界亭,镇苗疆,驻凤凰营。)四川成绵龙茂道,(兼水利,
驻省城。光绪三十四年省。)建昌上南道,(兼驿传,抚土司,驻雅州。)川东
道,(兼驿传,驻重庆。)川北道,(驻保宁。)康安道,(驻巴安,加提法使
衔。)边北道,(驻登科。以上二员,宣统二年置,隶川滇边务大臣。)广东南
韶连道,(兼水利,驻韶州。)惠潮嘉道,(驻惠州。)廉钦道,(驻钦州。)
高雷阳道,(驻高州。)琼崖道,(驻琼州。)广西左江道,(驻南宁。)右江
道,(驻柳州。)太平思顺道,(驻龙州。以上二员,并控制汉、土。)云南迤
东道,(兼驿传,驻曲靖。)迤西道,(兼驿传、关务,驻大理。)迤南道,
(兼驿传,驻普洱。)贵州贵东道,(兼驿传,镇苗疆,驻古州。)贵西道;
(驻安顺。宣统二年省。)整饬兵备道,直隶热河道,(加提法使衔,驻本城。)
江南江宁道,(盐法道兼,并司水利,驻省。)山东登莱青道,(兼海防、水利,
驻登州。)陕西延榆绥道,(兼盐茶,驻榆林。)甘肃宁夏道,(兼盐法、水利,
驻宁夏。)巩秦阶道,(兼茶马、屯田,驻秦州。)新疆镇迪道,(兼驿传,加
提法使衔,驻省。)伊塔道;(兼水利、屯田,稽查卡伦,驻宁远。)抚治兵备
道,甘肃西宁道,(兼治蒙、番,驻西宁。乾隆间定为满、蒙缺,后参用汉人。
嘉庆间复旧制,后仍参用。)安肃道。(兼屯田,驻肃州。)各掌分守、分巡,
及河、粮、盐、茶,或兼水利、驿传,或兼关务、屯田;并佐藩、臬覈官吏,课
农桑,兴贤能,励风俗,简军实,固封守,以帅所属而廉察其政治。其杂职有库
大使,(从九品。)仓大使,关大使,(俱未入流,详后杂职。)皆因地建置,
不备设。
布、按二司置正、副官。寻改置布政使左、右参议,是为守道;按察使副使、
佥事,是为巡道。时道员止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也。顺治十六年,谕各道兼
带布、按二司衔,著为例。康熙六年,省守、巡道百有八人,厥后渐次复置,有
统辖阖省者,有分辖三、四府州者,省置无恒,衔额靡定,均视其升补本职为差。
(如由京堂等官补授者为参政道,掌印给事中、知府补授者为副使道,由科道补
授者为参议道,郎中、员外郎、主事、同知补授者为佥事道,守、巡皆同。)乾
隆十八年,罢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诸衔,特峻其品秩。(初制,参政道从三
品,副使道正四品,参议道从四品,佥事道正五品。至是俱定正四品。)嗣是守、
巡诸道先后加兵备者,八十馀人。四十一年,诏道员署布、按二司者,许上封奏。
嘉庆四年,以道员职司巡察,诏复雍正间旧制,许言事。德宗以降,别就省会置
巡警、劝业二道,分科治事,议省守、巡道,酌留一二带兵备者,未果。(又初
制有山东、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兴屯道,浙江、江苏海防道,福建巡
海道,江苏江防道,马政道,后俱省。)
府知府一人。(初制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从四品。)同知,(正五品。)
通判,(正六品。)无定员。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八品。)知事,(正九品。)
照磨所照磨,(从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各一人。(又江苏检校、
贵州长官司吏目,各二人。)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
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乃行。同知、通
判,分掌粮盐督捕,江海防务,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夷诸要职。其直隶
布政使者,全国二十有二,制同直隶州,或隶将军与道员,各因地酌置。经历、
知事、照磨、司狱,所掌如两司首领官。自同知以下,事简者不备。
初制,知府秩正四品,区三等,多用汉员,(时满洲郎、员外转布、按不占
府缺。康熙初始参用。)并置推官(康熙六年省。)及挂衔推官。(顺治三年省。)
督捕左、右理事官(康熙三十八年省。)各一人。康熙元年,以委署州、县专责
知府,行保举连坐法。五十一年,允御史徐树庸请,引见督、抚特举人员。自是
知府授官,引见时观敷奏,报最时课治绩,著为令甲。雍正元年,谕督、抚甄别
知府,厥后府与同知且许言事。(后停。)十二年,以府职重要,援引古谊,思
复久任制。部议以迁擢为鼓励,止於限年升调。仁宗亲政,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
职,严谕各督、抚考覈。宣宗时犹然。文、穆而下,古辙浸远矣。宣统之季,省
各府附郭县,以知府领其事。自江南、陕西、湖广分省,奉天、吉林、黑龙江、
新疆建省,四川、云南改土归流,各以府隶之,计全国府二百十有五。
州知州一人。(初制从五品。乾隆三十五年改直隶州知州正五品。)州同,
(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无定员。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知州
掌一州治理。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唯无附郭县。)州同、州判,分掌粮务、
水利、防海、管河诸职。吏目掌司奸盗、察狱囚、典簿录。
初制,州置知州一人。嗣后因地制宜,省析并随时更易,佐贰亦如之。计全
国直隶州七十有六,属州四十有八。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无定员。(正九品。)
典史一人。(未入流。)知县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
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
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无丞、簿,兼领其事。)
初制,县置知县一人。顺治十二年,谕吏部参酌州、县制,区三等。先是台
谏需人,依明往例,行取知县。圣祖亲政,以亲民官须谙利弊,命督、抚举贤能。
康熙二十九年,复谕九卿察廉吏。清苑知县邵嗣尧等十二人擢置宪府,铮然有声。
高宗犹亟称之。自部议防太骤,俾回翔曹司间,其途稍纡矣。乾隆十六年,停止
行取升部员,其贤能者仍得题擢也。嘉庆十五年,刊钦定训饬州县规条一书,颁
示各省。文宗时,军书旁午,民生凋敝,申谕督、抚随时严察。顾其时杂流竞进,
廉能者寡。穆宗厉精图治,谕各省甄别捐纳、军功人员,寻以招流亡、垦地亩课
第殿最。同治七年,复命设局刊牧令诸书,犹存振厉至意。光绪间,督、抚违例
更调州、县官,视同传舍。二十四年,议复久任制。三十一年,定考覈州、县章
程,(详考绩。)制亦少密焉。计全国县凡千三百五十有八。
儒学府教授、(正七品。)训导,(从八品。)州学正、(正八品。)训导,
县教谕、(正八品。)训导,俱各一人。教授、学正、教谕,掌训迪学校生徒,
课艺业勤惰,评品行优劣,以听於学政。训导佐之。(例用本省人。同府、州者
否。江苏、安徽两省通用。初沿明制,府、厅、州、县及各卫)武学并置学官。
康熙三年,府、州及大县省训导,小县省教谕。十五年复置,自是教职分正复。
厥后开俊秀监生捐纳教职例。三十年,允江南学政许汝霖请,凡捐学正、教谕者
改为县丞,训导改为主簿,繇是唯生员始得入赀,教授必由科目。三十二年,省
各卫武学训导。三十九年,颁学宫圣谕十六条,月朔望命儒学官集诸生宣读。四
十一年,颁御制训饬士子文,命学宫鑱石。四十二年,定教职,学各二人。雍
正元年,允云南土人、四川建昌番夷、湖南永绥等处建立义学,嗣是改土归流,
塞外荒区渐次俱设儒学。明年,置云南井学训导,井学自此始。又明年,省都司
儒学、京卫武学教授,满洲生员并归汉官月课。十三年,定府、州、县儒学官品
秩。(如前所列。)光绪三十年后,科举既罢,各省教职缺出不补。时议改置文
庙官,不果。
巡检司巡检,(从九品。)掌捕盗贼,诘奸宄。凡州县关津险要则置。隶州
厅者,专司河防。
驿驿丞,(未入流。)掌邮传迎送。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视使客品秩为
差,支直於府、州、县,籍其出入。雍正六年,定满人不得为驿丞。典史同。
库大使一人。(隶布政使者正八品,运使、盐法道、各道从九品,盐茶道及
各所俱未入流。)掌主库藏。
仓大使一人。(隶布政使及各府从九品。州、县未入流。)掌主仓庾。
税课司大使一人。(隶道、府者从九品。州、县未入流。)掌主税事。凡商
贾、侩屠、杂巿俱有常徵,以时榷之,输直於道、府若县。
徬官一人。(未入流。)掌潴泄启闭。
河泊所大使一人。(未入流。)掌徵鱼税。
医学府正科,州典科,县训科,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谙医
理者,咨部给劄。(宣统元年,奉天模范监狱成,置医务所所长,省府正科。)
阴阳学府正术,州典术,县训术,各一人。(俱未入流。)由所辖有司遴行
端者,咨部给劄。雍正七年,令兼辖星学。
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僧正,县僧会司僧会,各一人。府道纪司
都纪、副都纪,州道正司道正,县道会司道会,各一人。(俱未入流。)遴通晓
经义,恪守清规者,给予度牒。
职官四(武职藩部土司各官)
公侯伯子男 额驸 侍卫处 銮舆卫 骁骑营八旗都统 前锋营护军营统领
(景运门直班) 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总统(三旗包衣骁骑营三旗包衣护军营)
步军统领 火器健锐神机虎枪诸营(乡导处、上虞备用处、善扑营) 王公府
属各官(公主府长史) 陵寝驻防各官 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提督等官 各处驻
劄大臣 回部各官 藩属各官 土司各官 番部僧官
公、侯、伯、(超品。)子、(正一品。)男、(正二品。)轻车都尉、
(正三品。以上俱分三等。)骑都尉、(正四品。)云骑尉、(正五品。)恩骑
尉,(正七品。)凡九等,以封功臣及外戚。
初,天命五年,论功序列五爵,分总兵为三等,副将、参将、游击亦如之,
牛录额真称备御。天聪八年,始设一等公,(即五备御之总兵。)及一、二、三
等昂邦章京,(即总兵。)梅勒章京,(即副将。)紥兰章京,(一、二等即参
将,三等游击。)牛录章京。(即备御。)顺治元年,加封功臣公、侯、伯世爵,
锡之诰券。时公、侯、伯下无子、男,副、参即其爵也。四年,改昂邦章京为精
奇尼哈番,梅勒章京为阿思哈尼哈番,紥兰章京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为拜他
喇布勒哈番。授爵自拖沙喇哈番始,(旧为半个前程,汉称外所千总,正五品。)
递上为拜他喇布勒哈番,(汉称外卫指挥副佥事,从四品。再一拖沙喇哈番,称
外卫指挥佥事,正四品。)阿达哈哈番,(三等称外卫副同知,二等称外卫指挥
同知,俱从三品。一等称外卫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指挥使,正三
品。)阿思哈尼哈番,(三等称外卫都指挥副同知,二等称外卫都指挥同知,俱
从二品。一等称外卫都指挥副使,再一拖沙喇哈番,称外卫都指挥使,俱正二品。)
精奇尼哈番。(二等称銮仪卫都指挥同知,从一品。一等称銮仪卫都指挥使,正
一品。)积拖沙喇哈番二十六,为一等公。八年,定世袭罔替制。十八年,定合
并承袭制。
康熙元年,以世爵合并至公、侯、伯者,仍与分袭。雍正二年,锡明裔朱之
琏一等侯。(乾隆十四年,锡名延恩。)八年,嘉大学士张廷玉等辅弼勤劳,赐
一等阿达哈哈番世袭,汉世职自此始。明年,锡公爵嘉名。(如褒绩、忠达类。)
外戚命为承恩公。(往制为一等公。乾隆四十三年改三等。)
乾隆元年,定精奇尼哈番汉字为子,阿思哈尼哈番为男,阿达哈哈番为轻车
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为骑都尉,拖沙喇哈番为云骑尉,满文如故。十三年,定
公、侯、伯以次封爵表。(一等公袭二十六次,一等侯兼一云骑尉袭二十三次,
一等伯兼一云骑尉十九次,一等男兼一云骑尉十一次,自公至男,一、二、三等
依次递降。)十四年,追锡侯、伯嘉名。(如奉义侯、敦惠伯类。)自是垂为永
制。十六年,定世袭七品官为恩骑尉,是为九等。三十二年,嘉黄芳度功,予袭
公爵十二世,并依八旗例,复给恩骑尉,优恤於无穷。时将军张勇等,提督孙思
克等,并缘此推恩,繇是汉官亦有世袭罔替例。同治中兴,剖符析圭者,汉官为
多,犹古武功爵也。光绪三十三年,制定创兴大业者予子、男,号曰商爵,则颁
爵之制少异已。
公主额驸,位在侯、伯上。尚固伦公主(中宫所生女。)曰固伦额驸,秩视
固山贝子;尚和硕公主(妃所生女及中宫抚养者。)曰和硕额驸,秩视超品公。
(亲王女曰郡主,额驸秩视武职一品。世子、郡王女曰县主,额驸视二品。贝勒
女曰郡君,额驸视三品。贝子女曰县君,额驸视四品。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
曰乡君,额驸视五品。近支格格予岁禄,远支止予虚衔。)下嫁蒙藩亦如之。所
生之子,各予其父品级。
初,太祖时,额驸何和礼授都统,达尔汉继之。太宗时,巴雅思祜朗授都统,
拉哈继之。自是御前侍卫大臣、护军前锋统领,皆为专职。亦有仅受岁禄,而护
从随征受命一充其任者。至出镇西北,则自定边左副将军策凌始。踵其后者,世
宗时,观音保为领队大臣,高宗时,色布腾巴勒珠尔为参赞大臣。其授文职者,
止天命间苏鼐、乾隆间福隆安二尚书而已。
侍卫处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内大臣,(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
各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散秩大臣、都统、护军前锋统领、满大
学士、尚书内特简。)散秩大臣无员限。(从二品,食三品俸。)主事一人。署
主事三人。笔帖式二十有七人。(内委署十五人。)协理事务侍卫班领,(正三
品。)侍卫班领,(正四品。)各十有二人。署班领二十有四人。侍卫什长七十
有九人,宗室九人。侍卫一等(正三品。)六十人,(旗各二十人。)宗室九人。
旗各三人。二等(正四品。)百五十人,(旗各五十人。)三等(正五品。)二
百七十人,(旗各九十人。)宗室六十有三人。(旗各二十一人。)蓝翎侍卫九
十人。(旗各三十人,三旗通为五百七十人。内隶黏竿处三十四人,上驷院二十
四人,上虞备用处三十六人。善扑营、武备院无常额。)四等侍卫、汉侍卫,
(分一、二、三等及蓝翎。)俱无员限。亲军校,(正六品。)署亲军校,(初
无品级。乾隆五十一年定从八品。)各七十有七人。
领侍卫掌董帅侍卫亲军,偕内大臣、散秩大臣翊卫扈从。协理、主事、笔帖
式,分掌章奏文移。侍卫掌营卫周庐,更番侍直。分两翼宿卫。(乾清门、内右
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如宫禁制。朝会、祭祀
出入,则卫官填街,骑士塞路。领侍卫内大臣、侍卫班领,帅豹尾班侍卫。散秩
大臣、侍卫什长,执纛亲军以供导从,大阅则按队环卫。亲军校掌分辖营众。其
常日侍直者,御前大臣、(王大臣兼任。)御前侍卫、御前行走、乾清门行走,
(俱侍卫内特简。)无常员。(故事,凡宿卫之臣,惟满员授乾清门侍卫,其重
以贵戚或异材,乃擢入御前。汉籍辄除大门上侍卫,领侍卫内大臣辖之。其以材
勇擢侍乾清门者,班崇极矣。惟嘉庆问杨芳特授国什哈辖,汉国什哈内大臣,叹
为未有。)其出入扈从者,后扈大臣二人,(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兼任。)
前引大臣十人。(内大臣、散秩大臣、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副都统兼任。)所
辖奏事处,(御前大臣兼管。)侍卫一人,(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内特简。)
章京六人,(内府司员四人。各部、院司员二人。)笔帖式二人,(内府笔帖式
兼充。)奏蒙古事侍卫六人。(乾清门或大门侍卫兼充。)
初,太祖以八旗禁旅戡定区夏,镶黄、正黄、正白三旗皆自将,爰遴其子弟,
命曰侍卫,亦间及宗室秀彦、外藩侍子,统以勋戚,备环直焉。顺治元年,定侍
卫处员数。(如前所列。时汉荫生亦与选,寻罢。)康熙二十九年,擢武进士娴
骑射者为侍卫,附三旗。三十七年,增宗室侍卫,无常员。(雍正七年定九十人。)
雍正三年,选蓝翎侍卫材力魁健者置四等。(后复如故。)明年,定武进士一甲
一名授一等侍卫,二、三名授二等,二甲选三等,三甲选蓝翎,置满洲主事一人。
乾隆三十六年,以随印协理事务侍卫班领为一等,侍卫班领为二等。凡十人置一
长,三旗什长六十人,宗室九人。四十年,增委署亲军校七十有七人。嘉庆十九
年,以散秩大臣无办事责,谕凡擢都统者停兼职。
銮舆卫掌卫事大臣一人。(正一品。无专员,以满、蒙王、公、大臣兼授。)
銮舆使,(初制正二品。康熙二年改正三品,七年复故。)满洲二人,(凡满缺
并以蒙古人兼授。)汉军一人。(凡汉军缺并以汉人兼授。)其属:堂主事,满
洲一人。经历厅经历,汉一人。笔帖式,满洲七人,汉军三人。又六所、一卫:
曰左所,曰右所,曰中所,曰前所,曰后所,日驯象所,曰旗手卫。冠军使,
(初制正三品。康熙二年改正四品,七年复故。)宗室一人,满洲、汉军七人。
云麾使,(初制正四品。康熙二年改正五品,七年复故。)宗室二人,满洲、汉
军十有八人。治宜正,(初制正五品。康熙二年改正六品,七年复故。)宗室三
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九人。整宜尉,(初制正六品。康熙二年改从,七年复故。
雍正十年升正五品,后复改从六品。)宗室三人,满洲、汉军二十有三人。鸣赞
鞭官,(由太常、鸿胪二寺赞礼郎、鸣赞官咨补。)满洲四人,学习二人。
銮舆使掌供奉乘舆秩序卤簿,辨其名物与其班列。凡祭祀、朝会、时巡、大
阅,帅所司供厥事。左所掌舆乘辇路;右所掌伞盖、刀戟、弓矢、殳枪;中所掌
麾氅、幡幢、纛帜、节钺、仗马;前所掌扇垆、瓶盂、杌椅、星拂、御仗、椶
荐、静鞭、品级山;后所掌旗爪、吾仗;驯象所掌仪象、骑驾、卤簿、前部大乐;
旗手卫掌金钲、鼓角、铙歌大乐,兼午门司钟,神武门钟鼓楼直更。主事掌章奏。
经历掌文移。
其别设者:往制,步辇云麾使一人,治宜正三人,驾库管理整宜尉二人,俱
汉军为之。后分金、玉、象、革、木五辂,并拜褥、椶毯、蓖头、亭座、驾衣
诸管理,派冠军使以次各官兼摄,则参用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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